裁判官在判刑時指被告黃綺婷利用互聯網宣傳殘酷對待動物,並在相關影片加入圖案及文字嘲笑貓隻,漠視貓隻苦楚,故不宜罰款。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年紀,有良好家庭背景及高學歷,而又沒有案底,認為屬單一事件,重犯機會低,加上貓隻傷勢並非十分嚴重,也無留下永久傷害,故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在宣讀判詞時,黃綺婷一度坐下,遭到裁判官提醒她需要站立,她慌忙連說多聲:「唔好意思。」
案件編號:TMCC14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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