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林作今年6月10日中午約12時,於中環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中心停車場地下至地下一層,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案件10月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審訊時將傳召3名證人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林作否認控罪,裁判官劉淑嫻遂排期至明年2月16日早上審訊。另林作於上庭前一晚受傷入院,表示:「踢波整親腳指,入咗醫院。希望明(今)天依然能夠挺起胸膛型棍地步入東區裁判法院。2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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