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星「雞排妹」鄭家純跟網紅陳沂前年5月在臉書直播爭執,鄭家純在直播中洩露陳沂手機號碼而被告。
台北地檢署日前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鄭家純,台北地方法院昨日(4月11日)審結,判鄭家純有期徒刑4個月,可以罰款新台幣12萬元代替刑罰,而鄭家純可上訴。
鄭家純於社交平台發帖文說:「今日的一審判決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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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於被稱呼為「黑菊姐」,鄭家純稱已蒐證相關資料,會告陳沂加重誹謗,當中她寫道:「陳沂現在不敢稱呼我為黑菊姐,因為我告她加重誹謗。(連同她寫我是法院認證小三,當被網友提醒不能這樣寫才改文,但早已蒐證。)目前已開了一次準備程序,那次她向檢察官辯解黑菊是在稱讚女人美麗,那怎麼現在就不敢再寫了?」
雞排妹打算另提訴訟
說到2年前陳沂先公布她的電話號碼的訴訟,鄭家純透露會把手中的音檔證據提供法官。
她說:「檢察官認為她確實有洩漏我的個資,但我看起來沒有受到損害(不像她說自己每天以淚洗面),所以判她不起訴。聲請到交付審判時,我提供了多名網友的錄音檔,證明大家都是看到她的貼文,知道她在公佈我的電話才打來,目前法官建議我這是新證據要另提訴訟。」
至於陳沂告她個資法的判決結果,鄭家純即表示:「與我告她的訴訟相比,有記者問我會不會覺得委屈,我不會有任何情緒。她洩漏我電話號碼的部分,會對她提起新的訴訟,而今日的一審判決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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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陳沂:還是學不乖
另外鄭家純留言感謝大家的加油,自己亦不會說甚麼司法不公,不過她卻說:
不需要傳陳沂爽喊讓我有前科的留言給我,
畢竟她爸爸貪污被判刑五年入獄,當然沒人比她更懂什麼是一輩子的前科。
她幾年前為了想紅亂罵人,搞到被公眾人物告到賠幾十萬,還是學不乖。
我告她誹謗的案子共三件,不久後她一定會被起訴,今天她寫那麼多,可能是在寫信給未來的自己吧。
同時,陳沂於社交平台貼出一張日本入境申報表,然後寫著:「以後入境日本填表,問有沒有判決有罪紀錄,要記得勾「有」」,似在暗嘲鄭家純。她更分享一張食雞扒的相片,然後寫道:「大吉大利,今晚吃雞排」
陳沂回覆網民的留言時,表示會經民事途徑向鄭家純索償100萬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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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TOPick柴犬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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