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交通運輸部周五(10日)發表關於對美國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自今年10月14日起分階段對指定船舶按航次計收船舶特別港務費,交通運輸部將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公告指,2025年4月17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關於對中國海事、物流及造船業301調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將對中國企業擁有或經營的船舶、中國籍船舶及中國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務費,嚴重違背了國際貿易相關原則和中美海運協定,對中美間海運貿易造成嚴重破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運營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25%及以上股權(表決權、董事會席位)的企業、其他組織擁有或運營的船舶;懸掛美國旗的船舶;在美國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掛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對於具體收取標準,不足1凈噸的按1凈噸計,第一階段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400元人民幣(約437港元)計收;第二階段,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640元人民幣(約698港元)計收;第三階段,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880元人民幣(約960港元)計收;第四階段,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1,120元人民幣(約1,222港元)計收。
船舶在同一航次掛靠多個中國港口的,僅在首個掛靠港繳納船舶特別港務費,後續的掛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內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不超過5個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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