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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 星期四

JPEX騙案:JPEX詐騙案 網紅林作陳怡准以30萬元保釋 案件下月再訊 #JPEX #林作

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詐騙案中有80名人士被捕,16人被落案起訴包括網紅林作及陳怡,其中15人的案件今(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 ...






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詐騙案中有80名人士被捕,16人被落案起訴包括網紅林作及陳怡,其中15人的案件今(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中14人今獲裁判官准以2萬至30萬港元保釋,林及陳的保釋金額各為30萬現金,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需每周一次到警署報到,惟1人需還押受審。其中8人包括林作的案件將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另外7人的案件將在12月18日至29日再訊。


15名被告分為8案,首案被告為鄭雋熹,蕭穎謙,林作,陳穎怡(陳怡),區焯基,趙敬賢,梁綺湘,何紀雯;另外7案的被告分別為朱家輝,鄭智超,余冠霖,黃梓健,鄧志沖,鍾彩雲,劉玉恒,各人年齡介乎27歲至54歲,分別被控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洗黑錢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等罪。


被告之一的林作(35歲,報稱無業),他被控一項「欺詐」罪及其交替控罪「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控罪指林被控於2023年7月8日與同年9月12日之間,在香港藉欺騙,即虛假地表示或藉着導致或准許他人向該等人士(「該(等)受害人」)作出虛假陳述而可能令他們被誘使在一個名為JPEX 的宣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投資或交易而失去其財產,即:(1)JPEX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取得牌照以提供加密貨幣或虛擬資產交易服務或從事加密貨幣或虛擬資產交易;(2)林曾一直從JPEX成功提取資產;(3)林掌握一般人士無法獲得的JPEX相關資訊;(4)透過JPEX投資指明的虛擬資產將可賺取一個指明百分率的回報;並意圖欺詐,而誘使該(等)受害人作出作為或一連串作為,即為了在JPEX上獲取、取得、持有、投資、存入或交易資產而失去金錢或財產,而導致林獲得利益及/或該(等)受害人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ESCC 2864/2025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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