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午再度開庭,原訴人大律師繼續盤問張柏芝,提到法庭文件顯示,指有次在寶馬山私人會所舉行的會議錄音記錄中,指她曾4次向余聲稱會留低同有協議,並追問張所謂的協議內容是否指2014年7月所簽的《全球獨家演藝經紀協議》合約文件。
張柏芝情緒再度失控,激動流淚指出法庭文件中已有提留低原因:「我好清楚表明,點解我要留低同原因,同埋我唔想搞大件事,喺呢度有晒你要嘅答案,留低嘅意思,係我知道佢做咗一啲背叛我事,而我留低係希望保障返自己,唔想再被佢再蝦我。」
張柏芝又指:「其實我可以同呢個人完全冇關係,我係念在佢仔細老婆嫩,同埋有cancer。我寬恕到佢今天呢一刻,都係寬恕,官司輸贏對我唔重要,但係我唔想都45年啦,我唔想喺娛樂圈活到45年,都仲要面對媒體,我唯有喺呢度先能夠可以暢所欲言,我喺呢度先可以講真話,我一離開法庭,聽日我唔需要上庭,我就啞仔吃黃蓮,就食足45年。」法官再度安撫張柏芝。案件明天續審。
張柏芝離開法院時,被問到今日狀態如何?張柏芝不發一言急步登上七人車離開。
案件編號:HCA 12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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