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中國報》指,主控官如今修改罪名中的毒品種類,由原先指其持有5.12克疑為搖頭丸的毒品,改為持1.57克冰毒,觸犯危險毒品法令。一旦罪成可罰款最高10萬令吉(19.2萬港元)、或監禁最多5年,或兩者兼施。
檢方還追加控罪,指黃明志涉擁有0.78克「偉哥」(西地那非),觸犯毒藥法令,一旦罪成,可罰款最多5萬令吉(9.6萬港元)、或監禁最多5年,或兩者兼施。
黃明志在社交網站發文稱「har?壯陽藥裏含有『冰毒』成分,這種邏輯就好像... 止瀉藥裏含有瀉藥,安眠藥裏含有咖啡因,解酒藥裏含有酒精,美白液裏含有助曬劑,這種新聞還有人相信,重點我的尿液檢驗裏面兩樣都沒有。」
他又指「感謝各界的關心,今天只是開庭起訴,還沒有開始打官司的,接下來我們會加油的!努力」。
台灣網紅謝侑芯圖輯: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www.hk01.com
|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