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明志不認罪3月5日再開庭並追加控罪
黃明志的持毒案,對於其中一項指控持有5.12克搖頭丸,改控為擁有1.57克冰毒,黃明志在庭上對兩項控罪皆不認罪,案件將定於3月5日再次開庭。黃明志被追加指控持有0.78克俗稱「威而鋼」的西地那非,這藥物被馬來西亞法律列為傳統禁藥,僅在醫生監督下服食,因此違反《1952年毒藥法令》。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黃明志輕鬆發文
黃明志在社交平台發文對事件作出回應:「har?壯陽藥裡含有『冰毒』成分,這種邏輯就好像...止瀉藥裡含有瀉藥,安眠藥裡含有咖啡因,解酒藥裡含有酒精,美白液裡含有助曬劑。這種新聞還有人相信,重點我的尿液檢驗裡面兩樣都沒有。感謝各界的關心,今天只是開庭起訴,還沒有開始打官司的,接下來我們會加油的!努力。」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www.hk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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