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自出庭「壓力爆煲」
據了解,張栢芝在親自出庭接受交叉盤問時,因巨大的精神壓力全程神情緊繃而情緒激動。全案最具關鍵性的突破口在於辯護律師提出的強烈反駁,原告方呈堂作為核心證據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在經過文件比對後,被質疑為蓄意仿冒的虛構文書,上方的重要署名根本非張栢芝本人親簽。
法庭主張停拍責任歸於原告
除此之外,辯方在庭上明確指出,導致當初多部影視項目全面停擺的真正主因,完全是余毓興個人的行政調配與決策失誤所致,並非藝人本身消極違約。高等法院經審理後,最終全面採納了張栢芝一方的陳述與法律觀點,駁回了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
案件編號:HCA12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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