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青葵公路三死工程車意外,死者陳木完已於7月中舉殯,遺下患血癌的幼女與未亡人。與三名死者共事的工程車司機向《蘋果》申訴,指今年4月才以低標投得工程的外判商偉金建築草菅人命,涉嫌未按路政署守則,為工人安排車尾配備緩衝裝置(TMA)的護航車,是間接造成奪命意外的元凶。路政署表示關注事件,強調工程合約對承辦商有嚴格安全要求,但由於意外已交警方調查,現階段難作評論。記者 呂麗嬋與三名死者共事的陳樹嬌,是行內罕有的女車手,持有特別車輛駕駛執照(21號車牌),兩個月前,她在公路工作時亦遇意外,幸尾隨護航車保命:「對比阿木(陳木完)無咗條命,我係好彩,護航車設防撞彈弓,佢(偉金)接手之後唔夠人,無防撞都叫人開工,根本係草菅人命」。按路政署守則,在高速公路工作的工程車,均有嚴格安全要求,除要有箭咀指示車輛改道慢行,亦規定要尾隨的工程車尾安裝緩衝裝置,作為路障的護航車。護航車對保護工人有關鍵作用,需持特別牌照的司機駕駛。陳指偉金自4月1日接手工程合約,她與其中兩名死者,均經遣散由舊公司轉新公司,牌照需要跟隨轉名。「唔夠司機,冇防撞叫你開工,一係好似我咁,嗰牌未轉得切,都迫你做」。陳樹嬌謂,5月24日,就因為「唔識保護自己」,無辜惹官非。「嗰日負責揸農夫車清路面垃圾,個21號牌未轉好名,編更叫我捱義氣,點知遇正架的士從後炒上嚟,差啲無命」。那天,她與一個女工及一個護航車司機三人兩車一齊開工,駛至大嶼山快線出九龍時,後面一間的士突然高速越過護航車從後撞上,她頸及背部受傷,拾回一命卻被控。「最嬲係意外之後,公司唔肯認數,話我自己揸架車出去做嘢,佢哋唔知情,大佬,有無可能咁樣?」如是者,工傷隨時無得賠,她並引述警方指,若公司堅持她自行駕走車輛工作,或會控告她「偷車」。對於未有護航車、致嚴重傷亡的指控,陳木完遺孀陳慧思也表示有所聽聞,表示辦完丈夫後事之後,必定會向偉金據理力爭,為亡夫取回公道。翻查路政署公開資料,今次出事路段的工程合約,由「中國路橋有限責任公司」今年一月投得,偉金屬工程大判,負責新界西、九龍快速公路及港方口岸道路的管理及維修工作,工程合約達4.9億元,連同2012與金門聯營投的工程標書,幾近承包全港快速公路,包括新界東、新界西、香港島及九龍的維修及管理工作。有35年歷史的偉金,是本港老牌建築工程公司,但過去就涉多宗嚴重工程意外,而自4月1日接手以來,屢被指管理混亂,不少員工亦如陳樹嬌一樣,對偉金諸多不滿,卻敢怒不敢言。「工人根本無得揀,呢行圈子好細,唔夠人叫你頂住,你無得唔頂,遲咗工程要寫報告,又要罰錢俾路政署,上面壓落嚟,好多司機攞自己條命去搏,回頭諗一定唔值,但要養家,有咩辦法?」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程車司機慨嘆。造成三死的奪命意外,於上月28日凌晨在青葵公路發生,屬即晚完成的小型維修工程,3名工人包括司機,在完成工程後,正準備將雪糕筒搬上工程車,未料卻遭後面駛來的士高速撞到,其中兩名工人,包括遺下十歲血癌幼女的陳木完當場死亡,另一工人則被送院後證實腦幹死亡,在家人同意下拔喉告別人間,至於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士司機則受輕傷。偉金連日來都拒絕回應本報查詢,記者曾前往偉金位於觀塘開源道的辦公室,負責接待的馬小姐表示公司負責人,包括曾就事故與路政署開會的董事黃志輝均不在,只着記者放下名片,對記者提問一概以「不知道」作回應。
《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中,雖有列明道路工程期間需要有緩衝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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