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商人向華強的幼子向佑,去年9月因不滿的士司機不識路,毆打司機兼自稱是向華強的兒子,「即係全香港最大家族嘅龍頭大佬」。向佑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3罪,今被裁定罪名成立。向佑求情時透露,父母偏愛胞兄,對他卻較嚴苛,亦因家人不喜歡其女友,向佑遷出父母的豪宅與女友同住。經考慮後裁判官認為判刑需具阻嚇性,3項控罪共判被告入獄監6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條件包括2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不准離港等等。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向佑(28歲)已看精神科醫生多年,有情緒問題及睡眠窒息症,須長期服用藥物,故不適合入獄或判服務令。律師並透露被告讀書成績平平,曾從事平面設計、酒店及餐廳等工作,現於澳門酒店內經營日本餐廳。律師指,被告願意向事主作出賠償,並表示「被告出身良好不代表不值得同情」。裁判官在裁決時指,司機張文偉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從車頭拍攝裝置的影片見到,被告說出恐嚇語句時情緒平靜,不是情緒激動或昏亂下說出,相信所說的是有恐嚇意圖。裁判官又指,雖然片段沒有錄下被告自稱是向華強的兒子、「即係全香港最大家族嘅龍頭大佬」這兩句說話,但認為其他說話亦帶恐嚇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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