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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許仕仁需付1,118.2萬元訟費 政治時事,許仕仁,




【新地案】許仕仁需付1,118.2萬元訟費

2014-12-23 12:02:00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以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涉及的巨額貪污案,許仕仁及郭炳江分別被判入獄七年半及五年,法官亦下令許需向政府繳付1,118.2萬訟費,惟法官指由於許仕仁收受的850萬不涉防止賄賂條例,故沒有下命令許仕仁要歸還。而郭炳江及另一被告陳鉅源則各向政府付1,250萬訟費。

法官亦指,在處理長時間及困難的案件時,執法機構易受批評,而本案史無前例,讚賞廉署人員工作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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