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稚子何辜!38歲未婚媽媽長年受產後抑鬱困擾致情緒低落,前日在屯門龍逸邨與10歲兒子共聚天倫度過一晚後,昨晨趁男友在浴室洗澡期間,攬着兒子從30樓躍下雙雙慘死。今次是十日內第二宗無辜孩子因父母陪死悲劇,關注兒童團體對事件深表悲痛,批評父母無權剝奪子女的寶貴性命。
記者:周鴻熙 譚健文
同死母子分別是鍾慧思(38歲)及盧梓聰(10歲),梓聰生前與42歲父親住龍逸邨健龍樓30樓一單位,在東華三院鄧肇堅小學就讀小五。鍾婦住上水劏房,十多年前,她認識梓聰爸爸,拍拖後誕下梓聰,但一直未有註冊結婚,七年前,兩人感情破裂分道揚鑣,梓聰隨父親生活,兩父子靠領綜援維持生活。
趁男友洗澡開窗躍下
前日下午3時許,鍾婦到龍逸邨探望梓聰,並留宿一天。至昨晨7時許,他們吃過早餐後,梓聰的父親到浴室洗澡,梓聰亦準備上學,其間鍾婦突打開大廳窗花,攬着兒子一起跳樓,街坊發現報警;梓聰父親洗完澡後不見兩母子,但窗花離奇打開,探頭查看頓時崩潰痛哭。
消防員趕抵現場時證實兩母子已經死亡,鍾婦墮下時壓中一樓平台欄杆慘遭分屍,上半身及腳分別在大廈對開地上及平台,梓聰則在她上半身旁並背脊朝天。由於事發時正值上班上學繁忙時間,慘劇嚇煞不少街坊,社署事後派出心理學家疏導居民情緒。
警方在盧家發現鍾婦的手袋內有一封三頁紙遺書,她以老公稱呼梓聰爸爸:「當你見到呢封信嘅時候,我已不在世上」,遺書內無交代攬子同死原因,亦無提及有金錢及感情問題,但她大篇幅憶述了與他過去開心與傷心的日子,更吐露之前已有兩次企圖自殺,剛巧她母親致電聊天,最終令她打消念頭。
警方相信事件無可疑,至於梓聰是被掟落街,抑或攬着墮樓,警方從兩母子伏屍位置推斷後者機會較大,並會做毒理化驗以確定梓聰墮樓前有否被餵藥。
社署發言人對母攬子跳樓事件表示難過,呼籲家長遇上問題可向政府或非政府機構求助,不應以結束自己及小孩的生命來解決問題。
專家擔憂現模仿效應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葉兆輝表示,十日內發生第二宗同類慘劇,對再有無辜小孩因父母而喪命感到惋惜,擔心慘劇接連出現,社會或出現模仿效應。他強調攜子自殺非負責任行為,家長既不應了結生命,更不能剝奪子女生存權利,父母應明白面對生活、家庭或情感問題時,應主動向人求助或求醫。倘另一半或親友發現受困擾者不願意主動求援,應協助對方走出困局。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表示,孩子並非父母附屬品,若家長不懂得面對當前難關,應盡快尋找社區心理輔導服務支援,而非「收埋自己」,否則鑽牛角尖可能產生極端思想,例如「唔想個仔喺度冇人照顧受苦」,而釀成悲劇。
何愛珠以防止虐待兒童會輔導個案為例,當該會收到情緒困擾的單親媽媽求助,該會除了透過專家提供心理輔導治療外,還會透過單親媽媽義工,聆聽及以過來人身份分享經歷,鼓勵受助者參與社交活動宣洩負面情緒,大部份求助個案均有改善。因此情緒困擾者最重要是主動求助,受困擾時離家「唞唞氣」,轉另一角度思考,才能妥善面對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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