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復會就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鉛水事件討論,會上議員要求全面徹查責任誰屬,是否有官員需要負責,最終議案被否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厲詞反駁種種指控,稱預料言論會「被扭曲、被抹黑、引嚟人身攻擊」,但強調會說應說的話,笑稱「前人話人到無求品自高,今日我話官到無求膽自大」,自己夠膽承認制度不足,督促各部門跟進善後,而今日亦「有膽」指出鉛水問題「泛政治化」現象,冒著被批評護短的風險,為公務員討回公道。
她認為鉛水問題「泛政治化」,批評泛民誇大問題,而且提出過份不合理要求,例如全邨驗水、全民驗血,指訴求並不科學,又反駁若非政府當時頂著「全邨驗水」的壓力,現時就無法檢驗2005年前落成的公共屋邨食水,指責他們製造矛盾,在公開場合逼官員「飲鉛水」。
她強調特區政府從來沒有迴避責任問題,早已承認政府對食水含鉛超標事件「認知不足」,包括對焊料含鉛後果認知不足,令行內對風險沒有多加注意,但不代表無人要負責,當中包括四大責任,承建商需要負最大的合約責任,而持牌水喉匠需按《水務設施條例》,確保食水設施不含鉛,要負法律責任,水務署和房屋署作為監督需負行政責任,但不等於有公職人員「有法不依」,最後她強調問責官員有勇氣負起政治責任。
林鄭又反駁泛民批評指她曾說「冇人要負責」,重申沒有個別人員在執行當時適用制度方面要負上個人責任,認為泛民議員扭曲其意思「有啲誤導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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