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否決由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校委會內本科生代表、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大爆校委否決嘅理據,其中盧寵茂嘅理據係不滿陳文敏未有喺7月28日跌倒後報以慰問,今日盧寵茂就發聲明不點名批評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爆出校委會討論內容,引起全城關注,連王晶都有喺微博講呢件事。
今日王晶喺微博先「表明立場」,話港大否決用陳文敏,係內部決定,換言之,不談港大校委會裡面嗰啲匪夷所思嘅反對理由;而王晶只集中一個point,就係學生會長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洩露會議內容,所以,對王晶而言,「處分他是天公地道」。
港大校委會就好似行政會議咁,集體保密制。王晶話:「我非港大人,只知道加入一個有保密協議的委員會就有責任保密,違反了就是沒誠信。我現在呼籲全港僱主,這人叫馮敬恩,希望大家記住這名字永別僱用,免被他洩露你的公司機密。」
咁如果,行政會議之某些決定,是背棄或犧牲港人利益,咁樣,套用黃秋生評價馮敬恩之語:「洩啲咁嘅密唔叫背信棄義啦,叫背信取義。」就如唐英年當年選特首期間,透露梁振英曾於行會發言,指香港始終有一日要出動防暴隊和催淚彈對待示威者。去年佔領行動,有目共睹。
校委會上諸君被馮同學逐一披露所謂的「反對理由」,如Google Scholar搜尋結果少、或者冇問候人等等,跡近荒誕,被揭露了出來,情何以堪。更難為情的是,因為有講過,所以否認不得。是以王晶同屈穎妍等一樣,都係向馮敬恩埋手,「溫馨提示」僱主,予以封殺。
香港幾時變成一個講真話要受罰,甚至被恐嚇的城市?
王晶第一段文痛批馮敬恩,第二段,槍頭對準陳文敏。王晶寫道:「港大是否聘用陳文敏一事上,我不夠學術能力去分析他是否夠資格任港大副校長。但我明白一個學者應有什麼氣節。人家都不想用你,死纒爛打算什麼呢?有本事哪裏冇人請?和泛民那幫反中亂港賤人搞在一起死都要做副校長,難免令人有各種懷疑和猜想。但如果並無不可告人之事,我腦子裏只浮起三個字:唔知醜!」
有網民就話,其實將王晶此段文章最後幾句,修改幾個字,也可以回贈諸君:「港大校委會搞在一起死都不要陳文敏做副校長,難免令人有各種懷疑和猜想。但如果並無不可告人之事,我腦子裏只浮起三個字:唔知醜!」
套用今日馮敬恩在電台之回應,公開反駁各界批評之餘,並指自己透露當日開會內容,是為了同學的知情權,絕不牽涉個人利益,並指自己已經準備好,需為此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