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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毆斃東北漢案 港導遊:死者暴力 所以踢佢



內地客苗春起被毆斃案,涉案本地導遊及內地領隊被控一項誤殺罪,昨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本地導遊被捕後向警方承認曾踢內地遊客,辯方補充稱內地遊客當時很暴力,本地導遊為了制止暴力及調解事件才踢他。此外,死者的妻女等昨由內地來港,矢言追究到底,「為甚麼會這麼大膽,白天給我們打死了……內地人來香港就這樣的後果?」

記者:戴國輝 詹家志 劉永明

兩名被告依次是本港導遊胡彥南(44歲)及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領導劉洋(32歲),昨晨由警車押解至法庭應訊,傳譯主任分別用廣東話及普通話向兩人宣讀控罪,他們聽過控方詳情後低聲說明白,聆訊期間胡大部份時間低垂着頭,劉則不時望向公眾席,劉的前妻、即旅行團團長鄧海燕則帶上口罩到庭聽審。

控罪指兩被告於本月19日在九龍城民樂街20至28號地下蒂亞鑽有限公司外非法殺死男子苗春起(54歲)。控方指店舖的閉路電視拍下死者離開店舖,及被數人拳打腳踢的畫面。警方拘捕兩被告,胡在警誡下承認曾踢死者,劉則否認向死者施襲,僅承認在場曾拉開死者及其他人。

兩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警方需繼續調查案件,例如進行毒理及鑑證化驗,亦須尋找其他證人,仍有一至兩名同黨在逃,而針對兩人的證供強烈充分。

控方又指,胡在1991年有一個交通案底,劉持有效期七天的雙程證來港,本月25日到期,沒本港住址,缺乏本地連繫,鑑於本案案情嚴重,反對兩人保釋候訊。辯方指胡任職導遊,可以現金及人事各10萬元保釋,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承諾不會接觸任何控方證人,亦可不離開香港。辯方又指,死者當時行事暴力,胡為制止暴力及調解事件,才踢死者。劉則沒有保釋申請。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本案案情嚴重,而且有疑犯在逃,憂慮如准被告保釋,被告可能會棄保潛逃及妨礙司法公正,故拒絕胡的保釋申請,兩被告還柙監房,押後至12月22日再訊。

昨午1時許,死者苗春起的妻子張月英、女兒及女婿等親友,乘坐由旅遊業議會安排的旅遊巴,由九龍維景酒店往葵涌殮房認屍,逗留50分鐘後離去,各人表現激動,其中張月英淚流滿面,需由女兒及女婿攙扶步出,她說:「我要真相,為甚麼打死,甚麼人?甚麼背景?跟這個旅遊團、珠寶店是甚麼關係?為甚麼會這麼大膽,白天給我們打死了。」

死者女兒亦矢言會追究,「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說法,我父親怎會這樣就死了?」女婿更指:「內地人來香港就這樣的後果?」另一同行的光頭漢激動地說:「絕對是法西斯,最好看看他死前表情,你們要為我們伸張正義,真的非常之痛苦。」

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死者家屬昨晨在酒店跟警方錄取口供,他與家屬見過面,家屬情緒仍激動,未能接受失去親人的事實,要求合理交代,希望尋求事件真相。

案件編號:KCCC3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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