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討多年的《競爭條例》今日起生效,供應商指定售價將視作反競爭違法行為,商戶變相鬆綁從此可自由標價。原來電器零售市場已率先「響應」新法例,多間連鎖電子產品集團在前日起已牽頭劈價,新款行貨旗艦手機最多勁減1,500元,比不少中小型店舖售價更低。但有小店擔憂減價空間有限,難與大舖競爭,業界代表更憂慮新例會爆發小店倒閉潮,反降低市場競爭。
記者:佘錦洪 袁楚雙
過去電子產品依靠行內「定價」,供應商提供指定售價予不同規模的商戶,部份再共同訂出一個合理浮動範圍,如違反協議將由供應商協調,令小店有空間與大舖叫價得以生存。惟在新法例「第一行為守則」下,商戶共同制訂產品售價將抵觸「合謀定價」條文,而供應商指定產品售價則會觸犯「操控轉售價格」條文。
店員:咁優惠我自己都唔信
控制市場「緊箍咒」消失,百老匯、蘇寧、豐澤等多間連鎖電子產品零售商周末起率先減價,熱門手機品牌Sony及LG的新款行貨旗艦機照建議零售價減逾千元,Samsung享600至800元折扣優惠。
其中減幅最大是衛訊,Sony最新4K解像度旗艦機Xperia Z5 Premium,由6,398元勁減1,500元,現僅售4,898元,LG V10則減1,200元至4,498元。蘋果iPhone亦罕有減價,金色及白色6S及6S Plus按容量減200至300元。店員回覆查詢時說「要買就快」,因減價未知到幾時,更形容「咁優惠我自己都唔信」。
記者昨到深水埗手機店格價,發現同為最新行貨機,大舖價居然比部份小店價便宜數百元。有中小型手機連鎖店店員張先生指小店「冇可能賣到佢哋個價錢」,因大舖入貨量多降低批發成本,認為新例對中小企損害最大。
另一手機零售商陳先生稱,過去會跟隨供應商指定零售價,以免被行家舉報。他表示對條例不熟悉,但又指與對手之間沒有協議,根本不會犯法,店內的價錢仍會隨市價釐定。
委員指香港競爭法太遲起步
香港消費電子產品聯盟主席方保僑表示,一般新機減價都要等數月至半年,今次無論是減幅及減價時間均屬罕見,相信商戶是趁新例出台打減價戰搶生意,認為對消費者有利,但對小商戶卻是致命一擊。他指租金高企,小店難減價,加上連鎖集團可與銀行合作推信用卡折扣,壓榨小店生存空間,憂慮會爆發小店倒閉潮,最終只剩大舖變相降低市場競爭。
競爭事務委員會委員鄭建韓則指,外國經濟體系成熟的地區早有競爭法通過,本港至今才有競爭條例,太遲起步,已無法借鏡外國經驗評估會否出現倒閉潮。
同為競委會委員的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減價可能與聖誕將至、商戶商業部署等商業因素有關,不評論是否涉「掠奪性定價」,但強調應跟從條例規定進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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