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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 星期六

A1:狠婿自爆 救妻心切焗殺外母 __,

左圖:被告尹凱明(箭嘴示)昨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 右上:女死者謝惠琳當日被送院急救,最後終告不治。(資料圖片) 右下:包括被告妻子(左)在內的多名女親友對案件不作回應。next1/1pre探員當天檢走天拿水等證物。(資料圖片)next1/1pre尹凱明稱自己為救妻,情急下才引發此案。(資料圖片)next1/1pre女死者女兒當日接受警員調查。(資料圖片)next1/1pre一名曾從事貿易生意、其 ...


左圖:被告尹凱明(箭嘴示)昨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 右上:女死者謝惠琳當日被送院急救,最後終告不治。(資料圖片) 右下:包括被告妻子(左)在內的多名女親友對案件不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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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員當天檢走天拿水等證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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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凱明稱自己為救妻,情急下才引發此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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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死者女兒當日接受警員調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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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從事貿易生意、其後無業的卅九歲男子,聲稱欠下巨債一千八百萬元而飽受多名「大耳窿」追債困擾,他向同住的外母商借一百萬元應急但被拒,遂以毛巾蘸上天拿水掩外母口臉,圖焗暈她再搜掠財物,但外母之後一直失去知覺,四日後終告不治。涉案女婿昨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他首度在庭上聲稱妻子當日被其中一名大耳窿禁錮,對方逼他即日還錢否則替妻子收屍,他為救妻情急才引發此案。控辯雙方為此決定召開牛頓聆訊釐清事實,獲法官接納,將案押後至下月十六日再訊。

本案被告尹凱明,以往並無案底,他自二○一一年起與妻子、外母謝惠琳(即本案受害人)、案發時七歲的兒子,以及傭人同住美孚新邨一單位。

據悉,辯方會於下月召開牛頓聆訊時,傳召被告及被告妻子作供。此外,法官昨令案件押後期間,先為被告索心理及精神科專家報告作參考。

案情指,前年四月四日下午,被告致電報警稱他令外母(六十七歲)窒息。救護員到場發現躺臥客廳地下的受害人沒有呼吸及脈搏,她被送往醫院後在儀器幫助下回復呼吸脈搏,但延至四日後終告不治,驗屍報告指受害人的死因為腦部缺氧、吸入性肺炎及吸入有機溶劑致窒息。

被告被捕後稱是他把天拿水蘸在毛巾上掩向外母口鼻令她失去知覺,他稱一時衝動,非有心傷害外母。被告原本已有欠債,加上賭波賭馬,債項愈滾愈大至高達一千八百萬元,他更不斷收到追債電話。他聲稱於案發前一日買天拿水原本作自殺之用,最終放棄念頭並把天拿水藏於家中。案發日下午他又收到追債電話,他問外母借一百萬元但被拒,他叫傭人先離開並想辦法,他想到先弄暈外母再把家中值錢東西變賣,期間他約七次把天拿水蘸在毛巾上。他以毛巾「焗暈」外母後發現找不到貴重物品,但見外母一直昏迷,於是報警。

辯方庭上首次透露,當日有一名「大耳窿」致電被告要他償還一百一十萬元欠款,並要見被告的妻子,其妻在見面時被扣留,被告致電妻子,由大耳窿接聽,對方要被告一小時內還錢,否則便替妻子收屍。被告因擔心妻子遂問外母借錢被拒,最終想出弄暈外母救妻。

控方指被告及其妻從無向警方透露此事,辯方解釋因被告擔心告訴警方後,妻兒會有危險;法官亦質疑被告與妻何以一直不告知警方,但因此事關乎被告犯案原因,不能單憑律師陳詞便接納此說法,法庭最終決定就此事召開牛頓聆訊傳召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 7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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