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旬菲傭涉趁警察僱主家中無人,多次在房間及廁所內撫摸8歲僱主兒子下體,再強脫對方褲子「女上男下」性交。兒子供稱不知二人在做甚麼,只知事後有透明液體流出,直言「唔知精液係點」及不知何謂勃起和射精。他形容每周只要家中無人,就被迫與對方性交,歷時一年半。直至去年他上常識課時學習動物繁殖才恍然大悟,遂向母親坦白並報警。菲傭昨於區院否認3項非禮罪受審。
記者:蘇曉欣
45歲菲籍女被告身形略胖,留男性「飛機頭」髮型,打扮中性。她自2007年起為事主一家打工,至2013年4月離職,昨否認於2011至7月至2013年3月間在葵涌一單位非禮現年13歲的男事主。
事主供稱,讀幼稚園開始被告已照顧他,二人關係良好。於2011年暑假某日,當時只有他和被告在家,起床後看到被告樣子嬲怒,正執拾細軟離開,並稱「我以後唔湊你啦」。他聞言大驚,遂叫被告「唔好走」。被告卻強拉他進房,叫他躺在床上,並脫去其褲子及內褲,再走到窗邊拉上窗簾,繼而自行脫褲。他當時看到被告下體,被告用手撫摸其下體約5分鐘,及後被告靠近他,雙手扶着床邊與他性交。他感到下體插入被告陰道,被告上下郁動約5分鐘後,有透明液體從自己身體流出,但他不知那些液體是甚麼。他自稱當時沒勃起,亦沒特別感覺。
男童稱常識課後才知性交
事主指翌周被告再乘家中無人,向他稱「如果你唔跟我入房我就走」。他害怕被告離開,遂跟對方進房性交。他稱自此每周均與被告「女上男下」性交,有一次則發生於廁所內。他一直沒向他人透露此事,因他不知與被告在做甚麼,只感到「做咗好錯嘅事」。直至去年1月他上過常識課後才知二人性交,遂於7月升中放榜日向父母坦白,繼而報警。
辯方盤問時透露事主父親是警察,認為他可向父親求助,亦質疑他事隔兩年才向家人坦白。事主稱家中需要被告幫忙,害怕對方離開而不敢求助,並解釋上完常識課得知真相,倍感驚慌,直言「唔知點講出口」。辯方又問事主知否性交期間,其下體是否一直在被告陰道之內,他坦言不清楚。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7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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