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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 星期五

【咁都得】台富商遇美魔女14日閃婚 結果係...... __,

台灣新北市一名簡姓美魔女,12年前與證券公司吳姓同事在美國夏威夷結婚,返台同居卻遲遲未有登記結婚。2013年3月初,簡女離家出走巧遇羅姓富商,她以楚楚可憐模樣打動羅男,2人相識10天後就決定結婚。吳男翻查戶籍謄本發現,簡女另嫁他人,控告她涉犯重婚罪。簡女開庭雖辯稱與吳男假結婚,但新北地院認為2人結婚時,雙方父母都有赴美參加婚禮,返台更同居達10年,認定簡女重婚,判處3月,可9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 ...


台灣新北市一名簡姓美魔女,12年前與證券公司吳姓同事在美國夏威夷結婚,返台同居卻遲遲未有登記結婚。2013年3月初,簡女離家出走巧遇羅姓富商,她以楚楚可憐模樣打動羅男,2人相識10天後就決定結婚。吳男翻查戶籍謄本發現,簡女另嫁他人,控告她涉犯重婚罪。簡女開庭雖辯稱與吳男假結婚,但新北地院認為2人結婚時,雙方父母都有赴美參加婚禮,返台更同居達10年,認定簡女重婚,判處3月,可9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萬港元)易科罰金;尚可上訴。據悉,簡女雖已46歲,但駐顏有術,身材纖細,一對眼睛又大又圓、長相可愛、舉止端莊,堪稱美魔女。吳男提告稱,婚後簡女仍習慣自由生活,經常夜不歸家,兩人偶有口角。直到2013年3月7日簡女離家出走,他於隔年3月提出離婚訴訟,因法院要求他提出簡女戶籍謄本,他向戶政機關申請翻閱後,才發現簡女已改名,且在2013年3月21日跟羅男登記結婚,他因此控告簡女、羅男涉犯重婚罪。但檢方認定羅男不知簡女已婚,將他不起訴確定,僅起訴簡女。

 

新北地院開庭時,簡女穿着樸素,楚楚可憐哭訴個人委屈,說當時赴美是假意結婚,其實是想去留學,因吳男稱自己是美國公民,如果依親讀書,學費也比較便宜,她稱不知道夏威夷州一結婚就生效。吳男則指摘簡女為錢才再婚,新北地院認為簡女若假意結婚,返台豈會跟吳男共同生活10多年,還曾回台東夫家過年,又簡女祖母、父親過世,吳男在訃聞均有列名。

 

此外兩人爭吵時,曾簽下協議書約定財產、股權分配,簡女有要求繙譯後要送往夏威夷,辦理解除婚約登記,因此認定簡女說法不足採信。法官認為簡女已傷害吳男、羅男兩個家庭,事後仍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吳男對簡女求償200萬元(約47萬港元),則移交民庭審理。

 

羅男是某假日酒店老闆,當他得知被吳男控告涉犯重婚罪後,立即要簡女搬走,並跟簡女離婚。檢方調查時,羅男表示,當時簡女跟友人到他家吃飯,他感覺簡女蠻樸素,因交往過程簡女稱一輩子沒有被人照顧過,他才決定要照顧她。於是,在兩人相識10天後就決定要結婚,且火速在4天後完婚,那知卻受騙。台灣《蘋果日報》本報新設「有理就講」欄目,每周以不同議題,讓大家分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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