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電騙新招 | next 1/1 pre |
林焯豪(左)和譚汝禧(右)講解假冒內地官員電騙新手法。 | next 1/1 pre |
騙徒利用傳真或網絡方式,發方附上事主照片的凍結管制令及刑事偵緝令。 | next 1/1 pre |
內地公安部早前協調中港台警方前往印尼,聯同當地部門搗破電騙集團。(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騙徒利用海外網絡電話,以漁翁撒網的方式不斷致電獵物。(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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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內地官員電話騙案捲土重來,今年首季已成功騙得七千七百萬元,而騙徒的手法更出現變種。警方昨日指,騙徒使出六大新手法,包括「扮同情受害人」博取信任,「安慰」受害人,稱知其資料遭盜用;為防止受害人向外界求助,着受害人到寧靜的環境錄音備案;又主動要求受害人查證來電真偽;加上套取資產資料時,並非單純要求戶口號碼和私人密碼,改以「體恤」或幫助受害人的口脗,稱會「特快查辦」,讓市民誤墮陷阱。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譚汝禧昨指出,騙徒最初的犯案手法與之前相若,先以電話語音方式致電受害人,主要假扮速遞公司職員,訛稱受害人所寄包裹藏有違法物品,受害人立即否認,但騙徒則改以「懷柔」手法,稱其身份可能被盜用,形容事態非常嚴重,該向內地公安報案。
騙徒隨即將電話轉駁至假扮內地公安處理,為加強可信性,騙徒利用更改來電顯示的軟件,將原本來電號碼更改成一個官方公安電話致電受害人,並指能核對其身份,「如果你不信,可以查這個電話」,而該電話通常是上海或北京市公安的官方電話。
「公安」的身份獲「確認」後,騙徒遂要求受害人到較寧靜的地方以保密錄音方式備案和錄口供,以阻止受害人向外界求助和聯絡;期間又要求受害人交代資產資料,並列出一個「金融清查單」,如現金、車、樓、保險,甚至基金等資料,變相已全部掌握受害人的財政狀況和個人資料,再決定欺騙金額。
譚續指,騙徒取得有關資料後,再假扮以對講機將資料上報予公安總台查詢,當「調查」完成後,騙徒便指受害人涉嚴重的經濟犯罪案件,已列為疑犯或通緝犯;然後利用傳真或網絡方式,發放涉及受害人的凍結管制令及刑事偵緝令,當中會列出受害人的資料和回鄉卡相片。
騙徒繼而「體恤」受害人慘況,以檢察官身份破例為受害人進行特快查辦,以證明受害人清白,然而必須事先將保證金傳至受害人的私人內地銀行戶口,再誘使受害人下載電腦程式,以便騙徒可以遙控方式利用受害人的電腦盜取受害人的理財密碼,再經網上轉移受害人資產。
有一成受害人曾收到騙徒發出印有自己相片的「刑事偵緝令」,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林焯豪指,大部分受害人因利用回鄉卡登記和消費時,懷疑期間流失資料,遭人盜用其副本,再將資料售予犯罪集團,故出現一些附有相片的「偵緝令」。
他又說,案件的調查難度較大,因騙徒利用海外的網絡電話,不斷以漁翁撒網的方式致電獵物,從而逃避追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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