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熊收監】
【本報訊】一向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前政協劉夢熊,罪成前接受《蘋果》專訪,稱梁振英參選特首時,答應一位本地傳媒大亨四項秘密協議,以換取對方支持他參選,包括讓其海外親人回港、授勳予大亨、禁止政府部門對大亨的傳媒集團「玩針對」,及發牌予大亨開多間麻雀館賺錢。惟梁振英當選後卻「走數」,令大亨相當憤怒,終要劉夢熊出面到禮賓府調停。
「一條泳褲闖香江」的劉夢熊(57歲)多年來於商界及政圈長袖善舞,既做上市公司主席,亦是全國政協,發展可謂一帆風順,但自從他於2010年在北京答應支持梁振英選特首開始命途逆轉,最後更落得官司纏身的下場。
“唔會後悔(幫梁振英助選)!又唔係我錯!”
劉夢熊裁決前受訪,稱對案件信心十足,不擔心罪成。被問到會否擔心要坐監,劉即指無擔心,並稱:「我只不過係擊鼓鳴冤咋嘛。我冇殺到人,你夾硬屈我殺人,我梗係要拍枱啦,呢啲係正常反應。」但直言去年5月東方明珠案脫罪後,僅半年後又再面對刑事審訊,已令他千金散盡,「打官司都花咗2、3千萬,上單千幾萬,今次就6、700萬」。劉激動表示:「呢3年嚟又凍結我嘅資產……我喺上市公司嘅職位都冇得做,同埋冇得連任政協,係政治、經濟、生活、聲譽上嘅政治迫害。」
幾年來被官非纏擾,會否後悔答應幫梁振英助選?劉直言:「唔會後悔!又唔係我錯!」他曾被譽為頭號愛國猛將,打官司除了令他失去錢財及聲譽外,還失去跟中央建立的良好關係。劉表示由被捕至今3年,中聯辦沒再聯絡他,無奈稱:「回鄉證都俾I記(廉署)扣查,無緣上北京見中央領導人。」記者問劉中央有否傳口訊叫他不要爆料,劉答道:「我俾莫須有罪名拘捕,政治迫害嘅過程當中,咁我當然加強批評力度啦,仲會幫佢保駕護航咩?啱唔啱呀?」
劉夢熊續向記者指梁振英與本港一位傳媒大亨關係密切,而他正是這段關係的紅娘。劉稱2011年尾介紹梁與大亨認識,於2012年1至2月期間,梁又聽取劉的建議,兩度與大亨私下會面,最終成功拉攏對方,並答應其傳媒集團將全力支持梁參選特首。梁振英最終3月25日以689票當選特首。
同年11月初、即梁振英正式上任後4個月,劉與妻子到澳洲悉尼與大亨見面,對方大呻梁當選特首前,曾答應他4項秘密協議換取支持,當選後卻立即走數。劉稱當時才知道兩人私下有交易,並揭露協議包括讓大亨在海外的親人平安回港、政府部門及紀律部隊停止針對大亨名下傳媒、頒發大紫荊勳章予大亨,及批發多個麻雀館牌照,讓大亨可在灣仔及油尖旺一帶經營麻雀館賺錢。
“得罪傳媒大亨,梁振英表現緊張。”
劉夢熊指大亨大罵梁振英「講嘢唔算數」,並叫劉向梁傳話,不用梁做足4項協議,只需梁公開表明政府曾經答應不起訴親人便「5折收貨」。劉返港翌日即致電梁要求會面,表示要替大亨傳話,雙方續於11月19日在禮賓府商討此事。劉指梁表現緊張,既不准他帶手提電話入房,又拿出記事簿抄下大亨要求。
劉夢熊指該次是與梁振英最後一次會面,及後兩人關係逐漸轉差,他更於2013年1月因東方明珠案而遭廉署拘捕。惟劉看到梁曾公開稱讚一些傳媒集團,不禁笑言:「不打自招,鬼拍後尾枕。」
秘密協議內容
1.讓傳媒大亨在海外的親人回港
2.頒發大紫荊勳章予傳媒大亨
3.禁止政府部門針對大亨旗下傳媒
4.批出牌照讓傳媒大亨可經營多間麻雀館
資料來源:劉夢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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