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青馬大橋發生車禍,一名男乘客爆頭死亡(左),司機馮立輝(右紅圈示)今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資料圖片)
去年7月8日青馬大橋發生致命車禍,私家車上一名58歲男乘客爆頭死亡,私家車司機馮立輝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判監20月,停牌3年。
案情指,事發於清晨6時多,被告駕駛的私家車在青嶼幹線撞欄,車上一乘客因頭部伸出碎裂車窗外重創死亡,另一人受傷。警誡下被告表示駕駛期間感到疲倦,瞌一瞌便撞車。
律師求情指,被告與死者為好友,事發至今仍寢食不安、傷心難過,終日以淚洗面,寧願死的是自己。又指當日三人一同開工及一同收工,工作了近24小時,三人都非常疲累,只是被告稍早數分鐘下班先去攞車,才會負責駕駛。
三人都是田螺車司機,當日在機場禁區內工作,因該處沒有公共交通工具,故公司向他們提供私家車上下班之用。而要連續工作近24小時,是因為水泥凝固問題,該工序須一口氣完成。
被告妻子目前懷孕4個月,相信臨盆時被告仍在服刑未能陪伴,但他仍願認罪承擔責任。被告妻子亦去信法庭求情稱被告為賺多點錢才會選擇通宵工作,形容丈夫顧家亦有孝心,望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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