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爆發兩年多後,警方終於落案起訴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9人。晚上7時許,9人抵達灣仔警署報到,接受預約拘捕。至晚上10時半,警方完成檢控手續,9人分別被控普通法下的「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1至3項控罪,各人准以6000至1萬港元保釋,周四(30日)東區法院報到,毋須答辯,或會轉介法其他法院跟進。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稱,若符合事實會認罪。
陳淑莊進入警署時表示,心情相當平靜,要發生的事始終都會發生,既然他們是第一波,亦不希望會有下一波,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檢控。她又指,相信林鄭月娥是想修補撕裂,但希望她看清楚,梁振英是在拉她後腿,要修補撕裂好困難,又希望關鍵時刻大家可以團結。佔中三子之一戴耀廷則指,無論結果如何,永不放棄,又指從無放棄過愛與和平的精神,以及真普選。
今次被起訴的9人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以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學聯前常委鍾耀華和張秀賢、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民主黨前議員李永達。他們被控普通法下的「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
對於有指今次起訴或涉政治檢控,戴耀廷稱在時間上有合理懷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他指控方起訴的公眾妨擾罪最高可判囚7年,相信控方想判刑重一點,以收阻嚇作用。至於會否舉行眾籌以應付官司,戴稱暫時未商議,並相信稍後會有更多人被起訴。
9人被控罪名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3項控罪)
串謀公眾妨擾(2013年3月27日佔中信念書發布日起,至2014年12月2日佔中自首當日)
煽惑他人公眾妨擾(2014年9月27及28日佔中啟動日)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014年9月27及28日佔中啟動日)
陳淑莊、邵家臻、鍾耀華、黃浩銘及張秀賢(2項控罪)
煽惑他人公眾妨擾(2014年9月27及28日於添美道)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014年9月27及28日於添美道)
李永達(1項控罪)
煽惑他人公眾妨擾(2014年9月28日於添美道及夏愨道交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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