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耐,曾經歷三段中港婚姻。八年前,在惠東平海娶當時38歲的內地妻。二人婚後育有一女,今年,妻子單方面離婚,成功奪取公屋,六十五歲的他面臨被迫遷。
他憶述,當年在國內時,認識妻子的表哥,「當時我跟第二任太太離婚,表哥就介紹阿卿俾我識,讚佢為人節儉。相處之後,我都覺佢人品老實,只係唔愛說話。」
二人相戀不久,女方主動提出結婚,「我同佢講得好清楚,我年紀大,你千萬不要害我。我哋結婚,如果你到香港後同我離婚,你就係害我。」表哥亦擔保說,表妹不會害他。
婚後,二人住進慈雲山一個一人公屋單位,阿卿提出生小孩,「其實我唔想生,佢就認為唔生育點有後代。」李生現在回想過來,堅決認定生育是妻子精心部署的計劃。
2010年,妻子在聯合醫院誕下女兒,花了四萬元。李伯要向銀行借貸,每月還款額從工資中扣除。
當女兒四歲時,太太獲得香港身份證。一五年,三人獲派至將軍澳的新公屋,距離地鐵站僅三分鐘路程的怡明邨。為了應付家庭開支,李伯一個人打兩份清潔工,由早上七時工作至深夜十一時,月薪一萬七千多元。
好景不常,由於積勞成疾,他不幸中風,導致無法工作。中風後,妻子經常以忙碌為由,只曾到醫院探望一次,「佢曾提出過三次離婚,佢知道我沒法賺錢,就放棄了,唔再行正路。」
約年半前某天晚上,妻子投訴李伯經常發脾氣,二人發生爭執。女方報警,兩母女最終由警察帶走,自此一去不返,妻子找社工申請綜援,並開始圖謀奪取公屋。
待續 ...........
撰文:艾馬
攝影:林金展 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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