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左)對懲教署作出的兩宗投訴均不成立。
因2014年前衝擊政府總部被判入獄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曾就服刑期間在獄中被要求「剝光豬」等,向懲教署投訴。他今日(14日)表示,其兩宗投訴,包括於壁屋懲教所遭到懲教職員不公平對待,以及於東頭懲教所在一間沒有閉路電視的房間內,被無故要求「剝光豬」蹲在地上抬頭回答問題,均不成立。他質疑有關方面以草率的方式處理投訴,已分別就兩宗投訴提出上訴。
黃今在社交網站表示,早前懲教署投訴委員會告知其兩宗投訴均不成立,在其多番追問下,昨(13日)再收到回覆,指有關投訴「無法證實」及「虛假」。他質疑,只要被投訴人、即懲教署職員聲稱事件沒有發生過,委員會便會視作「投訴虛假」。他認為,缺乏獨立調查與處理監獄投訴的「監懲會」,讓懲教署投訴調查組以草率方式處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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