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沙呂小)被揭過去7年、舉辦9次澳洲遊學團均無招標,並循同一旅行社、同一名代理買機票,估計涉款至少210萬。據悉,沙呂小校內一直有意見質疑負責訂機票的老師文雁菁涉利益輸送。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廉政公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指出,如證實有人收受回佣或利益,即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的貪污交易」,老師、代理雙方皆有機會負刑責。
沙呂小家教會財務紀錄及相關單據顯示,沙呂小多年沿用同一間旅行社「東怡旅遊」、並向同一名代理購買澳洲團機票,估計每年生意額達30餘萬元,消息指,文雁菁及校長薛鳳鳴作私人旅遊時,亦會循「東怡」訂購旅遊產品,惹持份者質疑涉及利益輸送或回佣。《蘋果》獲悉,教育局已將沙呂小部分資料轉交廉政公署跟進;廉署日前覆稱不評論個別事件。
教育局發言人覆稱,學校必須按照「資助學校採購程序」採購,當局已將核數調查結果及改善建議通知學校,當中包括採購事宜,學校已表示會跟進及改善,當局亦將繼續跟進。
薛鳳鳴日前回應《蘋果》記者時曾自稱「師奶心態」,因希望減輕家長負擔、物色便宜機票,因此沒有招標,林卓廷批評此說法荒謬,直言不招標、不報價、長時間光顧相同供應商,屬常見舞弊情節,「招標目的就係搵個平嘅,你無招標,又點確保係搵到最平?」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一旦被批「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
記者 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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