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
佔領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另外6名參與者本月9日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法官今早判刑,但代表陳淑莊的大律師馬維騉表示,早前向法庭呈遞了3份文件,包括陳的磁力共振檢驗影像,顯示陳的腦部有威脅生命的病況,醫生可於兩星期內安排緊急手術,要求押後陳的判刑至6周後進行,律政司對此表示保持中立。法官押後陳的判刑至6月10日,陳可繼續保釋。有民主派消息指陳淑莊有腦瘤需動手術。
代表張秀賢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透露,張的感化官報告正面,指張於中學及大學表現相當出眾,屬於表現優異的學生,為人成熟、有熱誠及樂於助人,並指張今次初犯,罪行亦屬非暴力,加上張有豐富的社會服務經驗,建議張接受感化兩年,或判處社會服務令。感化官更建議如法官認為許可,可同時頒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認為懲罰方向應循更生方向進行。
潘進一步指出,如法官認為張不適合接受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建議判處緩刑。
九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54歲)、陳健民(60歲)、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7歲)、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4歲)、鍾耀華(26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及民主黨李永達(63歲)。
各被告面對控罪:
戴耀廷
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陳健民
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朱耀明
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陳淑莊
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邵家臻
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張秀賢
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鍾耀華
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黃浩銘
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李永達
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案件編號:DCCC480/17】
記者勞東來 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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