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圖)因爆廉署查馮程淑儀早前被判囚4個月,他其後提上訴今遭駁回。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4月被指透過新聞媒體及Facebook等,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於去年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全部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吳不服定罪及判刑,並向高院提上訴。高院今(13日)駁回吳的上訴,並維持原判。
吳的律師表示,會申請往終院上訴,並希望可申請保釋,不過要先往終院入紙申請上訴才可作處理保釋申請的問題。法官決定暫時把案件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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