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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就上月本港連串的示威行動進行大搜捕,其中有「畫家」之稱的男子因涉包圍警總事件被拘控,屬反送中示威浪潮中首名被告。他被控襲警、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三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律師在庭上投訴,被告被捕後遭警員叫「儍仔」、搜身期間被性侵,及後更有操普話的疑似公安恐嚇稱「咁唔鍾意大陸,就送你返去」。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該些投訴內容不涉司法程序,著被告用其他渠道投訴。被告申請保釋外出遭拒,案件押後至8月2日提堂,被告期間還柙懲教看管,並將於本月12日覆核擔保申請。
被告潘浩超(31歲),被控襲警、刑事損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指他在6月21日在軍器廠街灣仔警署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葉啟洲、譚柔慧、文振寰、梁綽熙、方志洋、盧偉東、陳梓軒及盧焯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
至於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是指他以粗言穢語或侮辱性的言語、向警務人員高舉中指、呼籲其他在場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擲向警務人員,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被告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表示將安排認人手續,屆時有15名警員參與,並反對被告保釋。
警方稱「公安嚟同你玩」 亦沒提供三餐
辯方並不反對押後,但投訴警方,指被告於7月3日在旺角被捕後,警方沒有向他警誡,亦沒有告知就甚麼罪拘捕他。當被告被帶上7人車後,即被強行套上頭套,其間有警員叫被告「儍仔」,稱「用公安嚟同你玩」。被告先是被帶返旺角警署,搜身期間遭警員兩度撥弄下體,及後被告再遭帶往灣仔警署,在車上被告先被套上頭套,繼而有操普通話的疑似公安向被告指「咁唔鍾意大陸,就送你返去」。繼而有本港警員拍被告的臉,用廣東話問被告「知唔知,聽唔聽到?」,然後再有另一名操普通話的疑似公安恐嚇被告「你唔聽話就國內見」。
辯方又指,被告自7月3日早上被捕,至翌日的下午被扣留期間,警方均沒有向他提供三餐。
裁判官聞言,問被告有沒有招認,辯方指沒有。裁判官即指這不涉司法程序,若投訴警方行政應有其他渠道。辯方則表示雖然被告沒有招認,但在錄影會面有回答某些內容,恐怕控方當作是招認,又指在庭上提出投訴是想作記錄。
辯方並申請保釋,惟遭裁判官拒絕。
司法機構今對案件嚴陣以待,不單在法院大樓外設鐵馬劃出採訪區,並且刻意安排一個法庭只處理本案。
【案件編號:ESCC1634/19】
記者陸羽平 廖希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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