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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 星期三

逃犯末路:A1:凌辱28分鐘 天眼片曝光 __,逃犯末路,

北區醫院發生警員涉向疑犯濫用私刑案,一名涉嫌襲警被捕的六十二歲男疑犯,在病房內疑遭兩名軍裝警員連環虐打,包括掌摑面部、強光射眼、拗手指、拳打下體,甚至 ...




北區醫院發生警員涉向疑犯濫用私刑案,一名涉嫌襲警被捕的六十二歲男疑犯,在病房內疑遭兩名軍裝警員連環虐打,包括掌摑面部、強光射眼、拗手指、拳打下體,甚至被警棍戳下體及肛門等。歷時廿八分鐘的惡行被病房內「天眼」拍下,事主家屬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及向立法會議員求助後取得片段,昨日在記者會上公諸於世。家屬譴責警察「無法無天」,要求警方展開刑事調查。警方回應指高度關注個案,已將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兩名涉事警員昨午已被捕,一名已辭職的便裝警晚上亦被捕。

事主鍾先生今年六月廿五日晚上十一時左右,在上水酒醉並與人談及時事問題時起爭執,後來涉嫌襲警被捕,並送往北區醫院急症室。他因酒醉吵鬧,被綁住手腳送往急症室獨立病房「紊亂病人休息室」,期間疑遭兩名軍裝警員使用私刑虐打。事隔近兩個月始曝光的「天眼」片段顯示,廿六日凌晨二時廿三分,鍾手腳被綁在病床上,兩名佩戴手套的軍裝警員連番對他掌摑面部、掩蓋口鼻、大力按壓眼睛、拗手指及手腕及拳打下體,且用電筒近距離照射鍾的眼睛,更用警棍拍打其下體,甚至以警棍戳下體及肛門。

鍾不甘受辱,一度撼頭埋床,情況持續廿八分鐘,最後於廿六日晚上十一時被釋放。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根據《刑事罪行(酷刑)條例》,公務人員或以公職身份行事的人,如在執行公務或本意是執行公務時,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到劇烈疼痛或痛苦,即犯施行酷刑罪,最嚴重可處終身監禁。他又指,鍾記得其中一名警員編號,相信警方翻查資料調查易如反掌,不滿調查緩慢,認為情況令人髮指,他會將有關證據交給警方。

警方經調查後,昨拘捕兩名男警務人員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及一名男子涉嫌串謀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三名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而該兩名警員已被停職。據悉,晚上被捕的男子是上月辭職的便裝警,事發時與兩警同行,三人均隸屬上水分區。

警方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重申,警方不知房間有隱蔽式閉路電視,故未有主動聯絡醫院,醫院亦沒有主動提供,坦言:「我相信就連大部分市民都唔知有,唔只係警方。」謝又指,六月已收到相關投訴,期間曾四度聯絡事主但不果,警方已展開初步調查,包括拿取當值警員資料等。至於為何當時未有向當值警員落口供,謝指當時未有額外資料繼續追查,難以深入跟進。

北區醫院發言人回覆指,該男病人由於情緒不穩及表現激動,被轉送到紊亂病人休息室接受治療及觀察,期間繼續由警員看守,醫護人員定時到休息室監察其狀況,並無發現異常情況。病人翌日轉往觀察病房繼續接受治療,當日下午五時多出院。院方分別於六月廿七日及七月四日接獲議員查詢及索取閉路電視影像複本的申請,院方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醫管局相關實務守則規定處理,並於八月十二日向申請人提供有關資料。院方經病人代表即議員辦事處詢問是否需要報警處理,對方表示並無需要。

紊亂病人休息室是用於暫時安置精神病人或有暴力傾向病人的房間,香港急症科醫學院院長蕭粵中指,公院急症室一般設有一至兩間紊亂病人休息室,為防病人自殘,室內的牆均有軟墊。至於安裝隱蔽鏡頭及上鎖,主要是為了保障醫護安全,方便監察,閉路電視的顯示屏會放在護士站當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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