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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 星期五

【林鄭安插自己友幫拖】 2872宗投訴六成不調查 揭監警會119觀察員充斥政府大好友 __,林鄭,

本週三,林鄭於電視發表講話聲稱正式撤回《逃犯例條》,不過要待立法會十月復會後,由保安局在立法會上恢復二讀,「動議撤回」條例草案。五大訴求之中,其餘四項 ...




本週三,林鄭於電視發表講話聲稱正式撤回《逃犯例條》,不過要待立法會十月復會後,由保安局在立法會上恢復二讀,「動議撤回」條例草案。五大訴求之中,其餘四項,態度繼續強硬,結果未平民憤,不但被指扮「讓步」,更有市民擔憂這是陷阱。警方濫捕至今超過1183人被捕,市民不滿警察虐打及性侵示威者,但林鄭被爆因「警隊抗拒」,故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只公佈委任前教育署署長余黎青萍和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為監警會成員。

事實上,二人均為林鄭的自己友,余黎青萍曾為林鄭競選辦資深顧問,早前曾表態提出「四不」,包括不適合設立調查委員會;而林定國當年在「一地兩檢」的法律問題上未有提出質疑,而且與北京關係非常密切,其「師傅」資深大狀陳志海曾指,「北京願意聆聽林定國意見。」不過連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失敗。監警會委員由27人增加至29名,其餘功能不變。檢視監警會的往績以及當中百多個監察員,只可用一個字總結:「廢」。

打開監警會年報,調查能力認真驚人地低。根據監警會2017/18工作報告顯示,投訴人需先向投訴警察科投訴,案件成立後將作調查。全年的指控數目多達2872宗,比上一年度增加。但當中接近六成二,即有1862宗一投訴,可謂未正式「開file」已經被「close file」,這千多宗無需進行全面調查的原因,其中有893宗是無法追查。另外,監警會願意「開file」的1010宗,最後又一層一層被打回頭,原因包括「並無過錯」、「無法指證」、「虛假不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等等。而最終真正被視為「屬實」的個案只有113宗,佔整體投訴個案不足4%。

記者翻查需匯報投訴個案的指控數字,「獲證明屬實」的個案中,有一單為「毆打」。而其實整年中有181人曾投訴被警員毆打,需經全面調查的只有41宗,而當中有19宗「無法證實 」、4宗「並無過錯」、15宗「虛假不確」,而多達140宗為「無需進行全面調查」。上一年度情況更誇張,2016至17年全年有245人毆打的投訴,只得39宗作全面調查,但最終沒有一宗「證明屬實」;而有40宗「捏造證據」投訴,但只得28宗經全面調查,但沒有一宗為「獲証明屬實」。

在調查過程中,有份被投訴的警員會有甚麼後果?只得10人需紀律覆檢,89人需訓諭及31人需警告,但需接受刑事訴訟的警員數目是 ──「零」﹗約束力及監察力成疑,這就是被林鄭指為「行之有效」的監警會。 最諷刺的是,以上所說的調查過程及公布的結果,並不是由監警會負責。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監警會職能是觀察、監察和覆檢警務處處長對須匯報投訴的處理和調查,而沒有主動的調查權,亦無法得到第一手資料。受害人均需主動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投訴人先向投訴課再處理及調查,即由警員查警員,最後才向監警會提交報告。監警會委員可提出質疑或要求提供更多資料,亦可要求警方重新調查或者會見証人澄清相關的疑點。不過,所有蒐證或者資料均需向警方索取,也無權要求警方必須提交。報告經委員審核後,需由主席,即梁定邦作進一步審核,若對報告有質疑,整份報告將「彈回頭」重回警方手上再調查。若投訴事件經過澄清作進一步審核後,而未能就調查結果達成共識,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需聯席再次討論。換句話說,即監警會委員即使不同意調查結果,最終亦需交由警方及監警會聯席討論。現存機制中,監警會其實無權總結調查結果,亦無權提出刑事起訴及進行紀律處分。

值得留意的是,按指引有些投訴事件是不需要警方全面調查,例如:「不能確定被投訴的警務人員的身份」,而將被列為「無法追查」。逆權運中,多次的警民衝突,執勤的警員多次集體冇出示委任證或冇展示編號,甚至有警員直言:「警察執行職務係唔需要顯示委任証。」示威者根本冇辦法確定警員身份。指引亦指,投訴警察課可按所得的資料,「盡量」追查被投訴人的身份。而如果警方「追查不果」,事件將不會作全面調查。然而,警方多次包庇同袍,甚至歪曲事實。如果警方不主動追查,既定的投訴機制亦蕩然無存,即使有圖有片,真相只會石沉大海。 指引亦指出,監警會委員可要求與可提供資料或可協助的人會面。但事實上,去年只得4人出席會面,當中只為一人為投訴人,其餘三人均為被投訴的警員。

監警會由主席、3位副主席及委員組成,全由行政長官委任,來自不同的界別,聲稱可「獨立、公正、透徹地監察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工作。」但其實,早於2017前已有人權組織直言,林鄭所委任的全為建制派聲音,而當中不少為親政府的大好友,而在梁繼昌及黃碧雲離任後,至今民主派只有觀察員林浩揚。警隊至政府上下多番包庇同袍,令人更為質疑監警會的公信力。

根據《監警會條例》,監警會可透過觀察員計劃加強監察職能,不過監警會的成員和觀察員均由保安局局長委任。觀察員可以監察投訴警察課進行的會面及證據收集是否公平公正,在2017至2018年觀察過1999次,但當中有1960次為預先安排,只有39次為突擊的「未經預約」。記者從名單中翻查,109位觀察員均非普通市民,在社會上有一定地位,當中41曾獲銅紫荊星章、榮譽勳章或為太平紳士,亦有些為公職王,身兼撲滅罪行委員,與警方關係良好。當中亦有數人為政協委員,絕大部分為建制人士,甚至親中,他們會否傾斜權力偏向支持警察亦令人懷疑。

記者翻查觀察員的背景,發現當中不少的人均為支持警方。立法會議員吳永嘉,為中華廠商聯會副會長及經民聯的副主席,亦是重慶市全國政協委員。他曾在網上發文:「強烈譴責一切激進行為,並嚴肅跟進、依法追究。」8月中,他曾指林鄭已真誠道歉,是反對修例者毫不領情。

區議員林發耿,為90年代的新移民,亦是福建省及福州市政協委員。他與何君堯關係亦非常友好,在2016年曾經幫何君堯寄存選擇物資,及發放短訊,力撐他選立法會。福建人與福建女婿可謂「一拍即合」,而林發耿亦有於個人社交平台發文,指自己曾到荃灣警署支持警察,並指:「近日警察承受著極大的工作壓力,發耿反對暴力,支持警察!」而且更以業委會主席及區議員身份,代表綠楊新村向警察致謝,「香港有一支優秀的警隊,明天依然是美好的!」並對警察的專業和克制表示讚揚。

九龍城區議會潘國華,亦曾在呼籲市民出席7.20守護香港集會,呼籲停止暴力。

風雨飄搖的日子中,「耳聽三分假、眼看未為真」,除了鏡頭記錄真相外,市民三個多月來仍力爭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期望將所發生過的事件真相還原,尋公義追究責任。 記者:黎雅婷 鍾欣諺

剪接:曾淑怡

插圖: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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