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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追7千萬佣金今再度出庭 公眾席爆滿 #周星馳

藝人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興訟追討投資物業「天比高」等豪宅的利潤分紅逾7,000萬元,案件今日續審,周星馳昨日出庭作供,接受代表原告于文鳳的資深大狀袁國強 ...






藝人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興訟追討投資物業「天比高」等豪宅的利潤分紅逾7,000萬元,案件今日續審,周星馳昨日出庭作供,接受代表原告于文鳳的資深大狀袁國強盤問,據了解,盤問至少長達3天。

今早9時35分,星爺戴黑框眼鏡、身穿灰西裝褸及黑西褲再次現身,見他開庭前神情鬆容,跟一名女友人傾談,今日同樣開庭前公眾席已爆滿,庭外會開設公眾席,早上9時50分步入法庭。

周星馳在庭上表現輕鬆,對於代表原告于文鳳的資深大狀袁國強盤問,周星馳不時以「唔記得」、「印象模糊」作回答,周星馳忍不住說:「Sorry!我唔係記性好好嘅人。」引得旁聽席傳出笑聲,而資深大狀袁國強說:「唔需要擔心,我都係。」

周星馳在庭上透露與于文鳳拍拖時,女友得知他鍾意看物業,漸漸經常陪同自己外出相約地產朋友見面,也會有分享投資意見,但行為只是如一般情侶閒話。對於分成10%給于文鳳,周星馳解釋純粹希望令于文鳳多些陪伴自己及多些一齊看物業。

上午11時32分,休庭15分鐘,原本周星馳想到1樓餐廳醫肚,但時間有限便跟昨天的兩名fans閒談,然後進入會議室,熄燈背着玻璃小休。資深大狀袁國強問到周星馳與于文鳳關係,周星馳指二人於2010年3月分手,由情侶關係變朋友,最後連朋友也做不成,但得知對方找到喜歡的人也替她開心。

周星馳用膳後於下午2時半再次步入法庭,再接受代表原告于文鳳的資深大狀袁國強盤問,周星馳明顯較早上庭時回答得更肯定,也不時翻閱面前文件。

周星馳1996年創立星輝海外有限公司,主要處理電影製作業務,由周的胞姊周文姬和Brenda Cheung負責處理公司業務,而他與于1998年開始交往後,約在2000年初于開始幫忙周處理電影和個人事務。

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開案陳詞承認,周星馳於2002年聖誕節確有跟于文鳳表示,會將投資利潤的一成分給她,僅是出於愛侶間熱戀時的綿綿情話,答應將來如何如何,都是出於愛,情況猶如「阿嫲畀錢個孫打牌」一樣。

周星馳接受原告律師盤問,直言當年于無論在電影或地產方面皆無經驗,容許于在身旁協助,是基於她的忠誠,加上「于小姐當時幫我,是她自己想」。周星馳強調:「如果她不喜歡的話,我是不會強迫她的。」而且周星馳委任律師文本立曾指出,當年兩人持續數月談判分手,從未提及會給她佣金,亦未承認欠她錢,後來「為友情」支付她1000萬元港幣,是「送」不是「佣」。

原告于文鳳一方在庭上引述周星馳的證人陳述書,指周曾謂「直至2002年,于與本人約會幾年並有親密關係,于小姐經常來本人普樂道7號與本人一起」,周解釋雙方的關係「她不時會來我住處,我不能說經常,不是天天,不過一個禮拜起碼都會有一兩日」。被問到當年于與周家的關係,周則說「有好有不好」,更坦言「譬如和我媽就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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