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星鄭爽和舊愛張恒爆出找代母及棄養孩子風波,至今是非多多。今次輪到張恒的父親爆料,張父指鄭爽在2019年以手寫合同開出15項條件,內容包括如何安頓孩子,以及張恒需付鄭爽3,600萬人民幣(港幣約4,300萬),並要求合約內容要保密,張父指張恒曾聯絡鄭爽,希望女方可放過孩子,所以答應鄭爽開出的條件。
條數點計?合同中列出不少款項,包括指張恒欠鄭爽2,000萬人民幣,需要在2020年1月1日前歸還外,更要支付女方已墊支的找代母等費用合計300萬人民幣,以及要支付女方的「取卵精神損失費」100萬元人民幣等。
張父指鄭爽為了讓張恒同意一對孩子送養,自己先聯絡有關機構,要求對方幫助送走子女外,透露孩子們現時由身在美國的張恒及張母照顧着,並指張恒非常後悔當初找代母生子的決定,並承諾日後會好好照顧兒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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