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前警員涉自兒子就讀小五起向他播放色情片段,要兒子與他一同自瀆,更曾直播與妻子性交「真人Show」,要兒子觀摩學習而被控作猥褻行為等10罪的案件,今(2日)於高院續審,控方播放事主與警方進行的錄影會面片段。事主指被告稱「你都小五喇,差唔多要識呢啲嘢,將來要識女仔要識呢啲,會令女仔好開心」,故播放從YouTube找到的色情片段給他看並自瀆。事主又稱被告曾以「要睇真人示範」為由,突意設鏡頭並接駁手機向他直播與妻子性交的過程。事主稱最初他只聽聲音,但終揭開電話看到父母赤裸性交片段近1分鐘,事主坦言覺得「好猥瑣」。
代號FSL的被告,被控7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X作出或煽惑作出猥褻行為,及3項作為交替控罪的殘暴對待兒童罪,X現年已15歲。據X於2019年進行的錄影會面稱,早於他就讀小一時,被告已口述教他手淫,並稱上學「攰攰哋時可衝去廁所除褲自己搞生殖器,會精神啲」,X坦言有試過此方法覺得好舒服且好有效。至他讀小五時,有一天被告稱要他學懂一些事,會對他識女仔有幫助,並播放從Youtube找來的色情片段,期間被告更「插隻手指落去(陰莖)轉圏」,X見到父親的陰莖「高咗」,X形容「好變態,有少少唔想睇」。X指被告及後又稱:「阿仔一齊做吖,好舒服,好開心㗎」,不過X當時以「嗰度」唔舒服為由拒絕。X指之後被告差不多每周均會播一次色情影片與他一同觀看,每次約1小時,被告每次均會射精,並叫他一同「自慰」,X稱直至第3次播片時,他才首次有依被告指示脫褲自瀆。不過X指被告亦有他的底線,就是不會接觸X的性器官及要X接觸被告的性器官。
X又透露,約於他2016年就讀小四時,被告稱要X看真人示範,並在自己房內設置鏡頭,於X手機內安裝程式連接鏡頭,並設置鬧鐘,要X在凌晨時開機觀看父母性交直播,並稱「你將來都要做嘅」。X稱凌晨時他反轉螢幕,但仍聽到母親呻吟聲稱「太舒服呀⋯⋯」亦聽到「BB飲奶」的聲音,X最終揭起螢幕看到父母在床上全身赤裸,被告壓住母親,並發出聲音,X看了約1分鐘並覺得「好猥瑣」。翌早被告則問X「正唔正呀?我雄唔雄武?」X敷衍稱「幾ok嘅」,被告其後即拆除鏡頭,丟掉該器材並刪除應用程式。X坦言「諗起都覺得惡心」。
X又稱自他就讀小六末期被告播色情片的情況更頻密,差不多每日都有播。X又形容被告播片期間經常亦邀請他一同自瀆,X形容當中亦有恐嚇意味,被告會叫他乖乖地合作,否則「後果自負」。X稱因他覺得自瀆後很舒服,故有「八成合作,兩成唔合作」。X又稱更試過拒絕自瀆,被告會手持藤條作勢打他,X便就範,被告亦曾試過在他不合作時從廚房拿刀出來,或會以警察體罰方式懲罰他,如塞他進警察被套;另外X又稱被告經常會騙他人金錢,而騙到錢會帶X商場的廁所內「一人一格」看色情影片自瀆。X指直至2018年底,被告曾「綁架」他5天,帶他到澳門及內地,其中一天在澳門的酒店內,被告亦曾播放色情片段與他一同觀看且自瀆。X稱直至12月31日,被告服藥自殺並通知X母親他們的位置,X才獲「釋放」。
案件編號:HCCC251/2021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