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午召開記者會,交代事故調查工作進展。(黃偉邦攝)
MIRROR紅館意外發生逾3個月,政府今日(11日)傍晚召開記者會交代調查進展。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調查發現紅館租用人涉違反租用條款部分規定,包括誇大螢幕鋼索安全系數等。警方會繼續就事件更深入調查,而康文署稍後亦會公布更詳細報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則指,受傷的舞蹈員是以僱員身份參與演出,勞工處會根據法例研究檢控舞蹈員的公司及承辦商。
楊潤雄表示,康文署是體育館持有人,工作小組就事故進行詳細調查,並已進行了9場會議,當中提及過鋼索質量、拉力等。調查認為租用人違反規定,包括提交螢幕重量資料明顯不正確,又無確保屏幕安全穩固,以減低整個演唱會的安全系數。他強調,明白業界對事故深感震驚,惟認為今次意外並不代表整體業界表現,強調會依法嚴懲處理涉事人士。
孫玉菡指,經過與律政司商議,認為受傷舞蹈員是以僱員身份參與演出,勞工處依法例採取檢控行動,包括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聘用相關舞蹈員的公司採取行動,同時發現舞蹈公司無為受傷舞蹈員報工傷,無買保險,並考慮就此作出檢控,對象或包括僱主及承辦商等場所佔用人,並研究需否獨立審計及加強罰則。
另外,專家顧問林超雄博士在記者會上解釋,鋼索斷口屬金屬疲勞,要放大才能看見,至於出現原因是因為護繩器狀態不佳。從圖片可見,妥當的護繩器是黑色,惟事發演唱會的護繩器卻「磨花晒」,以致鋼索出現扭曲,抗金屬疲勞能力亦下降。事故工作小組主席李子俊表示,調查小組已提出建議,強化現有租用機制,包括更清楚訂明負責人的角色,以及建議日後要求主辦方要提交鋼索品質證明,確保符合規格,和研究引入第三方獨立審核人員,檢查工程和裝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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