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藝人黃子佼去年更於8月駕車行經新北三重區時,不慎與女電單車司機發生碰撞,事後卻未等執法人員到場就離開,最後因肇事逃逸遭新北檢起訴,今年1月首度出庭時不認罪,今日(22日)二度到新北地院應訊,佢仍否認肇事逃逸,對勘驗案發影像表示當時煞停係禮讓前方機車,並未碰撞到被害人車輛,冇肇事逃逸犯行。
黃子佼今日9時20分左右現身新北地院,有別於1月首度出庭的服裝,加上他的私藏少女淫片案,因與所有被害人和解,去年獲高院二審依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個資法》等罪改判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檢方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本月7日駁回上訴定讞,確定免囚的利多原因,黃子佼今天現身又再度穿回原本藍襯衫、格紋長褲戰服,記者詢問今天是否仍採無罪答辯時,黃子佼不發一語與律師進入開庭。
庭訊開始,法官再度問黃子佼是否承認肇事逃逸,他否認控罪,指當時前方有黃姓男子騎機車自巷口出來,為禮讓黃男有減速煞停,沒有向右偏行,也沒有聽到碰撞聲響。隨後,法官當庭播放勘驗案發現場的行車紀錄及監視影像,看完後,黃子佼的律師蕭棋云表示,黃行經的車道屬U行彎道,黃順着車道前進並未靠右偏行,也沒有碰撞林女的機車致林女倒地,林女在警訊筆錄中也表示沒有碰撞,證明黃看不到林女的機車。
蕭棋云還說,從畫面中看得出,林女當時是要從黃子佼的休旅車旁鑽出去,因黃子佼剛好煞停閃避前方黃姓男子的機車,林女才驚嚇而摔倒,確定黃子佼的車沒有碰撞到林女的機車。不過,檢察官認為,從畫面中顯示,黃子佼的車確實碰撞到林女機車,致林女倒地受傷。
黃子佼為證明清白,再透過律師蕭棋云聲請函調他的汽車維修及保養紀錄,證明沒有任何碰撞及凹陷情形,另聲請兩車的殘留對方車漆的鑑定報告。另外,對於檢方聲請傳喚林女及黃姓騎士,蕭棋云表示,對傳喚林女作證沒意見,但黃姓騎士並未目睹案發經過,沒有傳喚必要。法官在準備程序終結前就量刑參考訊問黃子佼的家庭及經濟狀況,黃子佼親口說:「專科畢業,離婚、無業,要照顧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法官最後諭知擇期再開庭審理。
黃子佼被控去年8月24日上午7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未禮讓自左邊巷子騎出馬路的機車,直接踩煞車右偏停止,此時騎在黃子佼車輛右方的林姓女騎士(60歲)來不及閃避,2車雖未碰撞但林女與機車倒地,致林女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擦傷,黃子佼卻未下車查看,立刻開車離去。林女事後控告黃子佼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罪,檢方認定黃子佼當下明知林女人車倒地,卻未停下車在現場尋找執法部門處理,或協助救護,就直接駕車離去,因此依肇事逃逸罪起訴黃子佼,此罪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至於過失傷害罪部分,林女已於檢方偵查時撤告,另對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黃子佼另於私藏少女淫片一審被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二審力拚和解,去年11月被依《個資法》改判1年6月、緩刑4年,要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今年本月7日駁回上訴定讞,全案正式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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