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善麒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資料圖片)
20歲學生鄺善麒被指前年兩度帶在網上認識的女友開房,在違反女友意願下強行向對方上下其手並與對方性交,他現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院再訊。
女事主X出庭作供,指在2013年底在facebook接到當時身在英國的被告的交友邀請,知道被告與她差不多年紀的表親同校,故接受邀請成為朋友。之後二人發展成為情侶,2013年年底被告返港,二人頻密見面,女方更多次參與男方的家庭聚會,她說當時二人的親密程度,限於拖手、接吻及擁抱。
控方亦向事主出示她與被告認識以來的短訊來往紀錄,二人曾談及性經驗問題,事主表明未有性交經驗,只曾被前男友迫她看他手淫,但她已深感後悔,明言要將第一次留給丈夫。
2014年2月被告提議去台灣旅行,被告表明想跟她「咩咩」,事主X理解為性交,她回應「好驚嚟」,她解釋為驚月經來,話題後來一轉被告提議到九龍塘或旺角,事主先是回應「一陣撞到同學」,之後才明言希望結婚後才性交。
女事主下午繼續作供,繼續看她與被告的短訊來往,二人會談及陽具、陰道、高潮等色情話題,二人亦會透過視像系統裸聊,女事主又會將自己的胸圍照甚至裸照傳給被告。
另一方面她又會向被告堅持婚後才能有性行為,更對被告不斷迫她祼聊要求性交感到反感,更不諱言考慮分手。她亦透露被告於2013年年底返港、二人首次見面時,被告已在家中撫摸她的性器官,她雖感不悅但不知如何拒絕。女事主明日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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