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角度
強積金收費封頂 回報應設下限( 2016/6/23)
近月強積金管理局發表截至今年 3月底的統計摘要,內容包括各類基金的收費及投資回報,數字實在令人十分失望。
根據資料,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強積金淨資產值達到 5,948億元。由 2015年 4月 1日至 2016年 3月 31日,僱主和僱員合共供款 487億元,但強積金投資卻虧蝕了近 500億元,故此到今年 3月 31日,強積金淨資產值不增反減,下跌至 5,926億元。
這一年間,強積金錄得負 8.2%回報,但中介人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士依然要收取近 1.6%的費用,即接近 100億元,數字還未包括基金買賣的交易費用。事實上,自 2000年 12月 1日實施強積金制度後,強積金投資表現乏善足陳,各類基金的年率化回報只得 2.6%,只較同期 1.9%的通脹率高出 0.7%,而中介人則收取了 700多億元費用。
特區政府就全民退休保障計劃的諮詢期剛結束,政府若不立定決心改革強積金制度,肯定有更多市民要求政府廢除強積金,推行「不論貧富」的全民退保制度。若然強積金中介人及基金公司不肯自我反省,不肯正視收費高,回報不單只低,又缺乏保證的實況,市民一旦對制度失去信心,要求廢除強積金,他們肯定得不償失。
最近立法會通過修訂條例草案,為強積金收費封頂的政策並不足夠,更重要的是要為投資回報設定下限,以保障打工仔退休權益。筆者在 1996年加入理大的公積金計劃,當時不過 30多歲,自然揀選較為進取的股票基金。但經過五年的觀察,發覺基金表現極其不濟,升市時跑輸大市一大截,跌市時跌得更慘烈,到 2001年改為選擇保證每年至少 5%的基金。雖然保證基金每年 5%的回報遠低於過去數十年股票的回報(至少 10%),但由於回報得到保證,故此能夠清楚掌握退休時可以取回的金額。
2011年 9月,筆者在理大提早退休,取回公積金,戶口價值遠低於每年 5%保證回報應得金額,中介人因此要倒貼 50多萬元。筆者取回公積金後,全數用作投資港股。過去五年多,恒指有波幅無升幅,但筆者自製的港股基金,連同股息依然升值 60%,每年約有 10%回報。除了把公積金用作投資港股,筆者又將個人積蓄中的相若金額,用作購買本地藍籌公司發行的 10年期企業債券,每年利率約 4.7%。最近購入由大地產商發行的 10年期債券,依然有 4.6%息率。
因此,筆者實在很難理解,為何基金公司不肯提供一些保證基金,保證回報是通脹加 1%(即 1%實質回報)。長遠而言,本地通脹率估計約 3%,通脹加 1%,即相等於每年 4%的投資回報,理應十拿九穩,投資一半債券、一半股票已差不多肯定能達標。
以過去十多年的強積金投資表現來看,股票基金每年平均有 3.7%回報,債券基金有 3%回報,兩者平均是 3.35%,較同期 1.9%的通脹率高出 1.45%。若然基金公司連通脹加 1%的投資回報也沒有信心做到,實在很羞恥,應該退出強積金市場,不要繼續欺騙市民的金錢。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 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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