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爆亂錄口供疑雲。有認知障礙症的九旬老婦英婆婆,早前在百佳疑因一時忘記付款而被帶返警署。英婆婆主要講客家話,但警方口供紙卻記錄她是操本地話,更指她承認「我偷番嚟自己食」。家人指英婆婆當時根本不知自己正錄口供,事後因被屈承認偷竊而失眠。有律師指,即使疑犯只有一成時間講客家話,亦應為其安排翻譯,以免出現任何誤會,質疑警方不顧程序,已足以用作推翻口供的真確性。
記者:袁柏恩
外孫女蕭小姐表示,英婆婆有初期至中期認知障礙症,剛剛才輪候到安老院舍,她於事發時獨居,偶而會自行到附近商場閒逛。事發於5月,蕭小姐憶述,當日原約了外婆午飯,惟致電外婆手機多次始有人接聽,對方稱外婆在警署,但拒透露詳情。蕭小姐親到將軍澳警署查詢,警方亦未有解釋。由致電到接回外婆歷時約兩小時,她形容婆婆當時並不了解發生什麼事,還以為保釋金是付貨品錢。
根據警方錄取的口供,婆婆取了一包鯪魚肉及卡美脆皮腸未有付款,並引述婆婆稱「我偷番嚟自己食,比(俾)次機會」,警員向婆婆確認口供,引述她說:「我唔識寫字,你代我寫。」最令家人不滿的,是口供紙上註明婆婆的「語言/方言」為「本地話」,事實上婆婆雖能聽懂廣東話,但說話主要講客家話,旁人難以聽懂,婆婆亦有「撞聾」問題。蕭小姐指,婆婆事後多次強調自己指當時取出100元準備付款,婆婆亦向她投訴,警員只一直低頭抄寫未有理會她解釋。
蕭小姐指,婆婆袋上掛有名牌及家人聯絡,而她本人亦致電甚至親到警署,質疑警方做法不公。因婆婆所述與口供不符,他們亦曾要求百佳提供閉路電視片段及詳情,惟遭對方拒絕。婆婆透過孫小姐翻譯向《蘋果》表示,自己一生從沒偷竊及入警署,感到不開心及憤怒,更一度失眠。警方又以程序為由,要婆婆三度返回警署報到,拖逾兩個月終以警誡方式處理。蕭小姐批評警方及百佳未有跟程序且涼薄,憂警察辦事方式令更多長者受屈。
英婆婆曾到鄰近社區中心參與活動,有社工證實,婆婆有初期至中期認知障礙,只能回應簡單句子或指令,若要求她詳細解釋事件便需透過其他人引導或幫助。社工亦指,婆婆廣東話不靈光,加上無牙,說話不太清晰。
警方回應稱,當日接獲超市職員報案,警方到場以涉嫌盜竊拘捕婆婆。案件調查期間,婆婆能以簡單的粵語回答問題。但警方未有回應,沒有通知家人及為婆婆提供翻譯,是否違反指引。
大律師陸偉雄不排除警方為求方便,未有按程序找翻譯便為婆婆錄取口供。他指口供紙的「本地話」並不包括家鄉方言。過往亦不時出現因語言問題致錄口供不公要打官司的個案,「因為可能佢講客家話,警察誤會咗,或者佢講錯咗,冇人知道佢講錯咗。正正呢個語言障礙,可以推翻佢個口供嘅自願性基礎。」他指恰當做法是一聽到口音不正,便應找相關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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