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瀚澄早前到庭應訊,他今日被判入獄4年。(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29歲電腦技術員鄭瀚澄涉趁其女性朋友於有「人間妖域」之稱的蘭桂坊喝醉後,帶對方到辦公室並在桌球枱上將她強姦,陪審團早前以5比2大比數裁定他一項強姦罪名成立,他今日在高院被判囚4年。
以往沒有案底的被告,被控於前年12月7日在新蒲崗六合街萬昌中心某單位內,強姦當時21歲的女事主X。
辯方求情時力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雖然報告指他經常轉工,但因他之前任髮型學徒,轉工亦屬正常。現時則與友人開設公司售賣網上遊戲金幣且頗成功。雖然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的人際關係較差,對性相當隨便及有錯誤觀念,且自我中心不理他人感受,生活態度散漫,經常往夜店識女仔,重犯機會中等。不過律師指在現今社會,到夜店結識異性並非奇怪的事,且心理專家可能不理解案情才有此結論。
律師亦呈上被告的父母親友等求情信,他們均對被告被裁定罪成感詫異,並指他可能受酒精影響而犯案,本身有情緒病的被告母親更因此大受打擊;另外,律師又指被告因此案而精神大受困擾,更於今年初有自殺念頭,需入院接受治療,致令原定今年初審訊的案件需押後,律師認為已可視為對被告的懲罰,並可作為求情因素,而法官亦表示過往從未見過有強姦案被告,因要面對案件而受壓致有自殺念頭。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被告非有預謀犯案,被告只是利用與事主獨處的機會,乘機強姦對方。法官指,事件雖然確會對事主造成影響,但非嚴重,不過本案確有加刑因素,因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擔心有性病或懷孕。
不過,法官又指必須在對方同意下才可發生性行為,不可以只顧自己,冀被告可獲得教訓,不能再自以為是。法官亦接納被告精神受困擾,故予以減刑,由原本4年半監禁,減刑半年至監禁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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