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的9歲女兒透過視像系統作供。(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一名42歲男警員涉嫌在女兒7歲時,為其洗澡期間,摸其私處和胸部及用槍指向女兒,事後被控三項非禮和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告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現年9歲的女兒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指案發均在2013年,被告3次在為她冲涼時,雙手的中指和食指打圈捽其胸部,而第一次非禮時被告有摸她的私處。
女童又指,被告曾在家中走廊用手銬扣住她雙手,並用一枝槍指向她的左眼角,被告又向她表示槍無子彈,着她放心。事後女童向母親和社工投訴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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