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6歲老苦力為幫補家計,每天在果欄兼職搬貨3小時,昨晨推貨到油麻地廣東道期間,遭一輛私家車撞倒重創,送院搶救終告不治。涉案肇事司機、辣蟹店東主酒精呼氣測試超標3倍,並被揭發有酒駕停牌的前科,去年9月始重新取回駕駛執照。他涉酒駕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記者:唐家輝 潘志能 司徒韋桐
死者朱勇明(76歲),人稱明叔,與妻子及一對子女住秀茂坪邨秀美樓一單位,靠綜援金生活,明叔為幫補家計及賺多點零用錢,在果欄兼職做搬運苦力,每天凌晨5時開工,日做3至4個小時左右,日賺不足200元。
昨晨5時45分,明叔推着手推車,運載33箱鮮橙、蘋果、提子及芒果沿廣東道而行,至油麻地警署對開,姓李(41歲)男子駕駛一輛藍色私家車馳至,「砰」聲響起,生果隨即散滿一地,明叔飛彈路中,後腦着地重傷昏迷。
體內酒精含量超標3倍
私家車車頭摺曲,數個鮮橙跌落車冚上,司機呆在車內不知所措。救護員趕抵將明叔送院搶救,延至6時37分宣告不治。家人聞死訊悲慟不已,明嫂哭訴:「你(肇事司機)還返爹哋畀我對仔女!」就讀教育學院的兒子昨身在內地做交流生,接獲噩耗後立即返港奔喪。
肇事司機接受酒精呼氣測試達79微克,超出法定上限22微克逾3倍,其私家車車廂內有一箱芒果,不排除曾在果欄買貨後駛經上址,涉嫌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肇事司機扣留期間不適,昨深夜被戴上手鐐帶到醫院治理。
警方翻查李的駕駛紀錄,發現李有酒駕前科。2013年8月16日,他駕駛七人車沿尖沙嘴漆咸道南行駛,在柯士甸道交界燈位時依燈號停車,之後轉燈未見開車,尾隨司機落車,揭發他伏在軚盤上,警察到場為他做酒精呼氣測試證實超標後被捕,結果被法庭判停牌兩年。
據悉,李在佐敦文苑街開設辣蟹店。他亦在facebook詳盡記載其復牌過程,去年8月中,李完成駕駛改進課程,上載3張相片至fb,不過當時有朋友笑言:「咁都考得番,江湖從此多事了,天意……」約一個月後,李到運輸署金鐘辦事處取回駕駛執照,在fb興奮寫道:「分開了2年,終於復合我哋決不分離!」引來26名朋友讚好,但亦有朋友揶揄:「渣(揸)邊樹(度)多呀……唔該單聲」。
至10月29日,李上載4張私家車照片,聲稱「初學者……在路上請小心!終於返嚟啦……」當時已經有朋友好言提醒,「你喺舖門前練泊車好了」、「你又揸車!放啲針響架車度!眼瞓就拮吓自己」,誰料事隔半年,李再涉酒駕罪,遇奪命意外。
專家促警加強執法力度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肇事司機再因酒駕被捕,主要問題出於司機本身,顯示有人未吸取教訓,輕視酒駕的嚴重後果。
李耀培認為本港針對酒駕的罰則相對嚴厲,有足夠阻嚇作用,嚴重者可以判入獄,問題是警方執法力度不足,仍有司機持僥倖心態,明知自己醉醺醺而仍敢駕駛。他表示,除了警方需要加強執法力度及法庭嚴罰酒駕司機之外,駕駛改進課程亦需作出改變,因應不同個案而設計不同課程,令相關人士更加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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