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維護法紀為目標的香港警察,被指親手放生3名小偷。有葵涌廣場「格仔舖」店員向《蘋果》投訴,月初數名少女在店內高買,全程被閉路電視拍下,警員到場後卻與少女出外「密斟」,之後立即「放生」;店員翌日再到警署報案,另一警員卻拒絕在口供紙上紀錄警察放人的經過。有議員指警方做法不可接受,質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記者 陳建平店員陳小姐(化名)向本報表示,本月7日於格仔舖工作,當晚約9時有5名少女走入店內,不斷翻看 ...
以維護法紀為目標的香港警察,被指親手放生3名小偷。有葵涌廣場「格仔舖」店員向《蘋果》投訴,月初數名少女在店內高買,全程被閉路電視拍下,警員到場後卻與少女出外「密斟」,之後立即「放生」;店員翌日再到警署報案,另一警員卻拒絕在口供紙上紀錄警察放人的經過。有議員指警方做法不可接受,質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記者 陳建平店員陳小姐(化名)向本報表示,本月7日於格仔舖工作,當晚約9時有5名少女走入店內,不斷翻看多個「格仔」的貨品,當時陳忙於應付其他客人未有理會;少女走後,陳小姐才發現數條水晶手鏈不翼而飛,價值約300元,她立即翻看閉路電視,清楚看到其中2名少女高買,其餘3人幫忙遮掩,手法純熟,於是報警。兩名軍裝警員其後到場了解,重看閉路電視,此時陳發現其中1名小偷原來還在附近,於是把她帶到店內。2名警員帶小偷到店外「密斟」約10分鐘,其後聯同另外2名涉事少女返回店內。此時較資深的警員A表示,在3名少女身上搜不到贓物,稱「咁樣告唔入喎」,又替少女辯護指她們可能只是因為趕時間要走,一時忘記付錢等等。陳不同意放人,向A說「年輕人係要俾機會,但阿Sir你都唔可以咁樣」,但A只叫該3名少女「夾錢」將身上僅有的190元交給陳,又向陳打眼色暗示息事寧人。最終陳在不知所措下,眼白白看着A放走3名少女。翌日,陳小姐拿着閉路電視片段再到葵涌警署報案,要求繼續追究,但報案室的警員將她轉介給A及其2名上司,3名警察把她帶至一個房間,並一直拖延沒有落口供,其間A嘗試解釋自己沒有做錯,又稱「你可以提供新資料,但尋日阿sir係有做嘢嘅」。約半小時後,終於有另一名刑事調查隊(CID)警察替她落口供,但表明不會紀錄A放人一事,原因包括「這只是妳一面之詞」。陳向本報表示,對事件極度不滿,「你偷咗嘢,唔應該俾返錢就冇事,何況俾唔足。警察咁樣包庇小偷,只會令佢哋愈來愈大膽,令到更多人受害,我覺得好無助」。她又質疑警察之間互相護短,所以口供紙上才不可紀錄放人的經過;她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回應指,當晚警員到場初步調查後,相信案件不涉及刑事成份,案件列作「誤會」。翌日再收到陳在警署報案,案件列作「店舖盜竊」,交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後,於22日已拘捕一名14歲女童。警方又指,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暫不宜評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警方的做法不可接受,他指即使A當日認為證據未必充份,都應該立案調查,將疑犯及店員帶返警署錄取口供,再徵詢律政司意見判斷是否檢控;又質疑如果A認為少女無高買,「咁點可以叫個女仔俾百幾蚊店員?咁咪即係打刧?都幾好笑喎!」他亦質疑CID探員有心包庇同袍,「佢唔落口供(警察放人一事)嗰吓呢,其實係妨礙司法公正架」,他認為事主可繼續向警方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