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在立法會宣誓時發表「支那」辱華言論,引起猛烈批評。政府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宣告游梁已因拒絕或忽略法定宣誓要求而喪失議員資格,以及宣告二人現有的立法會議席懸空。有關案件今午在高等法院裁決,法庭裁定政府一方勝訴,並宣告游蕙禎及梁頌恆的立會議席懸空,取消兩人議員資格!而兩人的議席無效,於宣誓當日已不是議員,政府取回訟費。
游蕙禎一方律師透露,法官認為二人當日行為屬「decline to take oath」(拒絕宣誓),立法會主席無權再監誓,即使釋法與否判決都一樣。游蕙禎聞裁決後狀甚失望,顯得悶悶不樂,不時咬唇,又不斷發短訊。
法官接受律政司陳詞時指,釋法對判決無影響,所以不會處理;至於是否真正屬《基本法》158條釋法,庭上並無爭拗,亦不會處理。
游蕙禎離開法院時表示,她和梁頌恆被取消議員資格,他們及助理已被禁止進入立法會大樓;他們參選時分別獲2萬多及3萬多票,成為民選議員,如果法庭用此等方法禠奪他們的資格,「大家心中有數呢個係點樣嘅社會」。
游蕙禎又說,政府做那麼多小動作向法庭施壓,法庭作如此判決,是意料之內,雖然判詞稱人大釋法不影響今次判決,但她認為釋法是其中一項「動作」,是施壓一部分。她稱現時會先與律師開會,晚上7時半會在「煲底」(立法會大樓外)開記者會交代後續行動。
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形容得知裁決後心情平靜,認為有些事情關乎香港文明和制度,便要守護和爭取,表示會與律師討論下一步行動。他其後重申「呢場戰役唔係為個議席而去做咁簡單,係為咗維持香港制度,喺可見將來底下,維持對權力制約而去做,所以牽連非常之深」。
游梁兩人於上月中未能成功宣誓後,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准許再度宣誓,但在再宣誓前港府由律政司代表特首梁振英入稟高等法院,就梁君彥有關裁決提出司法覆核。梁君彥其後宣布押後為兩人重新宣誓,律政司亦申請修訂入稟狀,除要求法院宣告游蕙禎及梁頌恆,已因拒絕或忽略法定宣誓要求而喪失議員資格,以及禁止立法會主席安排兩人重新宣誓外,亦要求法院宣告游梁現有的立法會議席懸空。
而在等候裁決期間,人大常委會針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以維護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釋法內容包括6大要點,包括宣誓必須真誠、莊重、準確及完整,並確立監誓人有權力裁定宣誓有效與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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