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及行為失當,隱瞞接受租賃深圳豪宅300萬元豪裝,並用職權提議向負責裝修工程的建築設計師授勳一案續於高院審訊。控方昨傳召被告曾蔭權任特首時之副私人秘書蔡傑銘作供,蔡指出,曾蔭權曾聲稱在2007年已訂立守則,規管自己接受朋友用私人遊艇和飛機款待。但蔡一直都不知這守則存在,直至12年曾蔭權的操守被質疑,特首辦面對海量質詢,蔡才在草擬回應的過程中聽到這項守則,而特首辦亦無任何曾蔭權接受此類款待及引用此守則的正式紀錄。
曾蔭權昨繼續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高院應訊,其胞妹曾璟璇亦有繼續到庭,而曾的弟弟、前警務處處長曾蔭培,昨日則首次現身法庭支持兄長。至於前日到庭的曾蔭權兒子曾慶淳,昨日則無再出現。曾氏三兄妹在開審前,一直與律師團隊於庭外的會議室內聊天,弟妹並陪曾蔭權進庭聽審。曾蔭培在法庭逗留半日,於午飯時間後離開,期間拒絕回應記者提問。
昨日出庭作供的證人蔡傑銘,現任職民航處副處長,他在09年加入行政長官辦公室,出任曾蔭權的副私人秘書,直至12年7月曾蔭權卸任時轉職。他表示,在12年2月20日,曾被爆出席澳門賭場春茗後,一時間來自公眾、傳媒及立法會議員的質詢蜂擁而至,之後個多月整個特首辦的工作量驟增,蔡則主要負責草擬文件,供官員回應公眾和立法會的質詢,此外他亦有負責回應當時成立的申報利益制度檢討委員會。
蔡傑銘供稱,特首在休假時間的私人旅程,一般來說特首辦不會有正式紀錄。主控官David Perry就此向蔡舉出一份他有份負責的回覆內容。當時政府指稱,就特首接受私人款待方面,曾蔭權由07年7月,便開始遵從一項自訂的內部守則,該守則規定特首在休假時,若獲朋友邀請乘坐私人飛機或遊艇的私人旅程,如特首與對方不涉利益關係,特首可以選擇接受,但必須向對方支付有關旅程的市場價錢。
蔡傑銘回應Perry時稱,在特首辦接獲大量質詢的該段時期,他會從不同渠道尋求適當回覆,例如詢問特首辦主任或常任秘書長,甚至直接向曾蔭權查詢,而這項自訂守則就是從曾蔭權本人處得知。蔡向控方承認,他是在12年準備回應時,才首次知道這條聲稱已存在四年多的守則,而翻查特首辦的文件,亦不見此守則的正式紀錄。
據當時政府回應,曾蔭權訂此守則後,曾使用過一次,並按規定在11年4月乘坐朋友的私人遊艇由澳門返港。不過,蔡傑銘承認,特首辦應該沒有保存該事件的紀錄。此外,當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官員曾於立法會表示,特首雖不是政治委任官員,但特首亦選擇自願遵從針對政治委任官員的守則。蔡昨亦表示,特首辦也沒有此點的紀錄。本案將於下星期一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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