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essa出席《斯諾登風暴》首映禮時,向傳媒表示為斯諾登而驕傲,又重申自己不曾後悔收容他。
新聞追擊
「天使」還在地獄
四年前的六月,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 Edward Snowden)來到香港,在尖沙咀美麗華酒店公開華府的監控計劃,瞬間震驚全球。
身份曝光翌日,他避過大批記者離開酒店,去油麻地的聯合國難民署,申請難民庇護,保護他的是同樣正尋求庇護的難民。
那個敢於用個人命運挑戰政府的吹哨者,已得到俄羅斯的庇護;但那批收容過他的難民,卻得不到一樣的結局。
被喻為「斯諾登守護天使」,三個家庭七個人,上月被入境處拒絕庇護申請,面臨被遣返原國的危機。其中一位「守護天使」、來自菲律賓的 Vanessa,接受訪問,訴說她的過去生活,拿着一千五百元的租津,租住劏房,與妓女為鄰,和四歲的女兒忍受着近距離的叫床聲。
不同的難民故事,卻有一樣的訴求;很想自食其力,可是欠缺一個身份。
在一四年前,香港一直未有獨立而完善的機制審核難民身份,個案數字如雪球愈滾愈大,聲請人往往在香港耗上十年八載。
現時,全港估計有逾一萬三千人正向港府尋求庇護,他們不能工作,只依靠卑微的人道援助過活,在夾縫中默默地掙扎求存。
一批加拿大及香港律師聯手,冀助七個「斯諾登守護天使」到加拿大定居。加拿大律師 Michael Simkin在記招後向記者分享,他的家庭曾經贊助俄羅斯難民,他後來探訪受助人時,發現對方家裡有電視機,以及很多由鄰舍捐贈的東西,他感到很驚訝,因為當時他家都沒有電視。他笑言,加拿大人樂於分享,也會認為難民是社區的一部分。
有關斯諾登的秘密,埋藏在 Vanessa Mae Bondalian Rodel心裡已三年。
來自菲律賓的 Vanessa記得,四年前一個深夜,幫她處理庇護聲請的大律師 Robert Tibbo帶了一名男子到她的劏房,「我不知道他是誰, Tibbo先生說他需要幫助,讓他留在我家。」她二話不說就答應了,還讓出自己的床給那個陌生男子。翌日買報紙時見到頭版的大相,她才嚇了一跳,「原來那個被全城追尋的男子就在我家!」但她緊記律師的囑咐:「不要讓人知道他在你家。」一直保守的秘密,隨着去年底《斯諾登風暴》上映曝光。
光環背後
被譽為「斯諾登守護天使」的 Vanessa,原本在菲律賓呂宋島開小店,賣自己做的女裝裙,過着平凡的生活,直到一次遭綁架及強姦,家人認為她留在菲律賓不安全,她於是來港做女傭。不過,○六年,她約滿後遲遲未能找到新僱主,等到簽證到期,她不敢回國,於是東躲西藏地過日子。這樣的日子過了四年,一日,她終於在街上被警察遞捕。「我在菲律賓從未坐過監,在香港及其他地方都未試過。我從來沒有犯過事,那是第一次,我覺得生命要完蛋了。」
Vanessa被送到馬頭角羈留中心,儼如坐牢,「他們(職員)會給你一個編號,當他們叫你的編號,就是叫你。」她獲發一個杯、一支牙刷、一條「祝君早安」毛巾,沐浴洗頭,只能用洗潔精。裡面沒有洗衣服務,所以她整個星期都是穿同一套衣服。「當時什麼都不知道,只覺得很難過。我應該做什麼呢?我不想吃、不想睡,整天躺在床上,無所事事。」
一星期後, Vanessa被送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簡稱 CIC)繼續羈留。她指, CIC比馬頭角羈留中心稍為好些,包括可以洗衣服,「但如果是白色衫,一兩日後就會染黑,因為所有衣服會混合洗。有時你會遺失衣服,因為被人拿走了。」在 CIC羈留長達兩個半月, Vanessa終於獲釋。然而,重獲新生的喜悅,很快被憂慮掩蓋,「當時我口袋裡只有五十元,沒有其他衣服可穿,也沒有屋可住。」她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簡稱 ISS)申請難民援助服務,但職員只給她一些罐頭、即食麵應急,其他援助要等多一個月,她只能在 CIC認識的朋友暫時收留她。
與妓女為鄰
ISS受社署資助,每月向庇護聲請人提供成人一千五百元、小童七百五十元住宿津貼和三百元水電煤津貼(直接發放給業主)、一千二百元電子代幣(只可在百佳超市買食物),以及二百至四百多元的交通津貼。
一千五百元可以租到怎樣的單位?難民只有一張「行街紙」,而且不是黃皮膚或白皮膚,往往被業主拒之千里,只能租劏房、寮屋,甚至是豬欄、雞場改建的鐵皮屋,環境惡劣,防火設施欠奉。一五年初,八鄉吳家村有鐵皮屋劏房起火,燒死了三十三歲的斯里蘭卡難民 Sivarasa Sivatharan。
Vanessa於是與其他難民合租舊樓劏房,三個人擠在一張碌架床,環境狹小侷促,與老鼠、曱甴共存。劏房的水、電費特別貴,交不夠錢就被業主截水截電, Vanessa一度要去公廁取水。
後來有個妓女搬入隔籬房。隔着薄牆,鄰房的所有聲音她都聽得一清二楚。孟母擇鄰, Vanessa的女兒才四歲,總不能在叫床聲中成長,她向 ISS要求搬走,卻不得要領。「情況真的很難捱,我有想過自殺……在香港,生命有什麼意義?」
這些苦日子, Vanessa捱了七年,一直看不到盡頭。「其實我不想依賴資助、捐款。」不過法例不容許庇護聲請人從事任何工作,她不能賺錢改善生活。
十年 無處為家
比 Vanessa等得更長時間的,大有人在。基督徒 Shirley(化名)因為宗教而離開穆斯林主導的祖國,到香港尋求庇護,滯留至今近十年。十年來,顛沛流離。
記得當年簽證到期, Shirley主動向警方求助,被送交入境處,羈留超過一個月,獲釋當日是星期五,她無人無物,在天星碼頭露宿了三晚,等到星期一才到聯合國難民署做難民申請。在那兒結識了一名同鄉,對方暫時收容她,她才不至於繼續流落街頭。其後她找到月租近二千元的劏房,但 ISS提供的租津當年只有一千二百元,有幾百元差額要自己想辦法,她惟有行路到入境處報到、領取食物,一個月有兩、三次由馬頭角行大半個鐘,去佐敦的指定食物供應商取食物,只為省下 ISS二百元的交通資助,其餘再由慈善團體或善長捐助。
好不容易湊夠錢交租,有瓦遮頭,但斗室並不安寧。 Shirley的鄰居是個酒鬼,不時性騷擾她,又想硬闖她的房間,經常搞到報警收場。「每次他見到我,都想抱我、吻我,我覺得不行,這樣是不對的。但他最後破門入到我的房間,全身赤裸。我很害怕,我拿起刀,腦海裡想,要是他碰我,我會殺了他,不惜為此坐監。」最終又是鬧上差館。
Shirley此後搬走,在附近另租一個底層劏房,但新居環境很差,每次下雨,都有水滲入,「有一次打颱風,所有傢具都浸濕。」更大問題是,業主每個月都收她近千元的水電費,「不可能那麼貴,因為我不怎麼用電,連微波爐都沒有,只有風扇及雪櫃兩件電器。」又要再次搬屋。不過,新舊租約之間有五日真空期,「新業主說,如果我想早點拿到鎖匙,就要付多些錢。但我哪有錢?」那五個嚴冬晚上,她在地鐵站、廿四小時麥當勞過夜。
Shirley現時與另一難民合租劏房,等待入境處審核。她坦言能夠接受現狀,因為有信仰,對未知的未來亦不會有憂慮。她經常參與教會的活動,亦有參加慈善團體辦的課程,學沖咖啡,她希望有朝一日到第三國做咖啡師,自食其力過生活。
走向絕望
生於西非多哥共和國的 Ibrahim(右一),○五年受政治壓力而逃到香港。那年多哥有總統選舉,他弟弟是學生領袖,參與反政府示威後被捕,全家都受到牽連。 Ibrahim來港初期, ISS還未成立,沒有政府的人道援助,他靠基督教勵行會的免費膳食得到兩餐溫飽,晚上在街外露宿。他一四年與數十名難民成立「香港難民聯會」,爭取難民權益。
「香港難民聯會」成員 Ibrahim批評, ISS的津貼不足以應付生活,迫使部分難民鋌而走險做黑工、娼妓。「房租要二千元,哪裡來額外五百元?」去年有一名越南籍庇護聲請人因為執汽水罐賣錢而被捕,最終被判囚廿四個月。
「葡萄藤教會」○四年起留意到難民滯港的問題,遂成立慈善團體「葡萄藤社區服務中心」,為難民提供饍食、輔導、語言及技能課程等支援。行政總裁 Tom Franz表示,中心參考過研究,發現在香港每月至少要二千一百元才能租到地方住、每人需一千六百元買食物才能取得足夠營養,故中心每月向到來求助的難民提供三百多元,以補政府資助的不足。
Franz指出,難民要經歷多年的審核,長期滯港,一直活在貧困環境,卻沒辦法改善生活,「他們見不到未來會有改變,真的會失去希望,那才是最大的問題。」「若難民可以工作,他們不會破壞經濟,反而幫助經濟。」他補充指,人口與香港相若的約旦,有逾一百萬名難民,約旦容許難民工作,結果國際機構在當地創造了四萬個難民職位,同時為本地人新增一萬五千個職位,形成雙贏局面。
遲來的機制
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公約》訂明,因種族、宗教、國籍、屬於某社會團體或某種政治見解而受逼害的人,有權向他國尋求庇護。香港政府沒有簽署《關於難民地位公約》,但《基本法》寫明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所以香港有責任處理酷刑聲請,而聲請確立後,由聯合國難民署安排聲請人到第三國定居。不過,除了早期的越南難民,九八年後政府就沒有法定機制審核難民資格,一直假手於聯合國難民署。
到○四年,終審法院於泰米爾難民 Prabakar的訴訟案中指出,入境處不能倚賴聯合國難民署做決定,須以「高度公平標準」對每宗酷刑聲請作獨立審核。兩年後,入境處才成立七人評核小組着手處理聲請。不過,終審法院○八年在另一案中裁定,政府的審核程序仍未達標,問題包括法律支援不足、裁決人員缺乏培訓等。入境處於是暫停審核工作,翌年重啟機制,開始為聲請人提供法律支援。直到一四年才正式實施相對完備的「統一審核機制」( Unified Screening Mechanism,簡稱 USM),聯合國難民署自此不再處理難民申請。
○五年之前,全港只有五十三宗聲請個案,不過政府遲遲未設立機制,○六年的個案數字已大增至五百二十多宗。雪球愈滾愈大,到一四年更高達八千八百多宗。截至今年三月,入境處尚未審核的個案累積近九千宗,獲確立的酷刑或免遣返聲請,僅得八十三宗,佔整體的 0.68%。來港尋求庇護的人,由提交申請開始,就跌入了審核面試、被否決、上訴、再審核的「輪迴」之中。
「妖魔化」難民
人權律師 Mark Daly指,當年聯合國難民署審核時,成功率約 5至 10%,而 USM實施後,成功率不到 1%,他擔心很多真實的難民個案未獲確立。 Daly認為,現行機制仍有一種否決聲請的文化,「會認為聲請人是說謊者,或作虛假聲請,而非將疑點利益歸於聲請人,亦沒有公平地審核證據。」 USM的決策結果,未如外國政府般公開。
根據入境處資料,免遣返聲請個案中有 94%是「逾期逗留者」及「非法入境者」, Daly質疑政府用罪犯之名「妖魔化」難民,達到政治宣傳( propaganda),意圖合理化其嚴厲措施,「如果有人持有有效簽證而去提出庇護聲請,不會被接納,入境處會叫他們走,等到逾期逗留再回來。定義上,即使他們是真實的聲請人,政府數據依然會叫他們做『逾期逗留者』、『非法入境者』。」
「基督教勵行會」○四年在重慶大廈設立難民服務中心,中心註冊社工 Jeffrey Andrews見證着,難民身份審核經年,聲請人在香港結婚、生子,問題延續到下一代。孩子在港成長、讀書,要申請學生資助,但九月開學,資助二月才發下來。「如果冇我哋機構(墊資),父母去邊度搵錢?佢哋可能去借,好多或者被迫做黑工。」當孩子父母來自不同國家,面臨更大問題。「如果一個係印尼人,一個係巴基斯坦人,佢哋結咗婚,有個 BB。 Now when you reject their cases, suppose係遣返佢哋自己國家,咁個小朋友呢?係跟媽咪,定係跟爸爸?」
港人無法想像
Andrews是生於香港的印度裔,自覺是香港人與難民之間的橋樑。在香港,雨傘運動、魚蛋革命是激烈抗爭,但難民在自己的國家,每日見的是槍林彈雨,「 We're fighting for democracy in our countries. That's why we went to Hong Kong. Why can't Hong Kong people understand us?」多年前,斯里蘭卡政府與泰米爾之虎游擊隊的武力衝突,數以十萬計平民每日面對綁架、謀殺、轟炸襲擊。近年,中東烽火連年,伊拉克、敍利亞人民流離失所。這些景況,香港人難以想像。 Andrews直言:「今日冇得講邊個國家會穩定,冇人諗過埃及五年前搞到咁嘅情況,有阿拉伯之春。敍利亞都冇得講, maybe tomorrow another country, we just cannot tell refugee population。」
撰文:吳婉英
攝影:葉漢華、林金展
news@nextdigital.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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