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黃之鋒(右一)及岑敖暉(右二)將認罪。(資料圖片)
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執達吏與警方執行法庭禁制令,清理旺角彌敦道的障礙物時遇阻攔,最終拘捕30多人指他們違反禁令,律政司其後控告包括黃之鋒在內的20人刑事藐視法庭,案件已排期於今年7月3日開審,今於高等法院進行預審。
庭上透露將會有11名答辯人選擇承認藐視法庭的責任,包括黃之鋒及岑敖暉,而餘下包括黃浩銘在內的9名答辯人將繼續抗辯受審。代表部分答辯人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將於案件開審首天替答辯人求情。
20名被告中,包括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
黃之鋒今日由駱應淦代表,未有出庭應訊,散庭後岑敖暉向記者解釋,學聯當日挑戰禁制令的原因,是因為政府將法庭推出來做擋箭牌解決政治問題,他們對此手法完全不認同,而梁振英昨日亦已承認不透過警察清場其實是政治決定。他指挑戰禁制令不等於挑戰法治,只要他們向法庭承擔責任,亦已算是尊重法治。他希望向建制派及當權者展現,他是絕對可以頂着法律制裁及監禁刑罰。
對於四眼哥哥鄭錦滿早前承認藐視法庭後被判監三個月,他表示:「監禁我認為在所難免,一啲都唔擔心,呢個係我期許自己點樣面對呢個過程嘅一啲東西。」
黃浩銘表示支持岑敖暉的選擇,但他認為違反禁制令是否等同藐視法庭值得法庭討論,故他選擇繼續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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