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斯諾登守護天使」的Vanessa, 原本在菲律賓呂宋島開小店,賣自己做的女裝裙,過着平凡的生活, 直到一次遭綁架及強姦,家人認為她留在菲律賓不安全, 她於是來港做女傭。不過,○六年,她約滿後遲遲未能找到新僱主, 等到簽證到期,她不敢回國,於是東躲西藏地過日子。 這樣的日子過了四年,一日,她終於在街上被警察遞捕。「 我在菲律賓從未坐過監,在香港及其他地方都未試過。 我從來沒有犯過事,那是第一次,我覺得生命要完蛋了。」
Vanessa被送到馬頭角羈留中心,儼如坐牢,「他們(職員) 會給你一個編號,當他們叫你的編號,就是叫你。」她獲發一個杯、 一支牙刷、一條「祝君早安」毛巾,沐浴洗頭,只能用洗潔精。 裡面沒有洗衣服務,所以她整個星期都是穿同一套衣服。「 當時什麼都不知道,只覺得很難過。我應該做什麼呢?我不想吃、 不想睡,整天躺在床上,無所事事。」
一星期後,Vanessa被送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簡稱CIC)繼續羈留。她指,CIC比馬頭角羈留中心稍為好些, 包括可以洗衣服,「但如果是白色衫,一兩日後就會染黑, 因為所有衣服會混合洗。有時你會遺失衣服,因為被人拿走了。」 在CIC羈留長達兩個半月,Vanessa終於獲釋。然而, 重獲新生的喜悅,很快被憂慮掩蓋,「當時我口袋裡只有五十元, 沒有其他衣服可穿,也沒有屋可住。」她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 簡稱ISS)申請難民援助服務,但職員只給她一些罐頭、 即食麵應急,其他援助要等多一個月, 她只能在CIC認識的朋友暫時收留她。
ISS受社署資助,每月向庇護聲請人提供成人一千五百元、 小童七百五十元住宿津貼和三百元水電煤津貼(直接發放給業主)、 一千二百元電子代幣(只可在百佳超市買食物), 以及二百至四百多元的交通津貼。
一千五百元可以租到怎樣的單位?難民只有一張「行街紙」, 而且不是黃皮膚或白皮膚,往往被業主拒之千里,只能租劏房、 寮屋,甚至是豬欄、雞場改建的鐵皮屋,環境惡劣,防火設施欠奉。 一五年初,八鄉吳家村有鐵皮屋劏房起火, 燒死了三十三歲的斯里蘭卡難民Sivarasa Sivatharan。
Vanessa於是與其他難民合租舊樓劏房, 三個人擠在一張碌架床,環境狹小侷促,與老鼠、曱甴共存。 劏房的水、電費特別貴,交不夠錢就被業主截水截電, Vanessa一度要去公廁取水。
後來有個妓女搬入隔籬房。隔着薄牆, 鄰房的所有聲音她都聽得一清二楚。孟母擇鄰, Vanessa的女兒才四歲,總不能在叫床聲中成長, 她向ISS要求搬走,卻不得要領。「情況真的很難捱, 我有想過自殺……在香港,生命有什麼意義?」
這些苦日子,Vanessa捱了七年,一直看不到盡頭。「 其實我不想依賴資助、捐款。」 不過法例不容許庇護聲請人從事任何工作,她不能賺錢改善生活。
撰文:吳婉英
攝錄:葉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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