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是澳洲留學生的34歲港女,在2014年8月於網上認識一名獨居無業男子後,聲稱對方收留她在其順利邨家中。惟她疑不滿男方失業未能給她「家用」而發難,涉嫌先用滾水燙傷他右手,後又疑不滿男方所煮的食物不好吃,涉用刀尖打男子頭頂數下,又以刀背襲擊他鼻樑,將男方擊暈,才將他送院治理。男方初時對遇襲一事三緘其口,及後不同住的胞姊上門,發現他單位竟有陌生男女「鵲巢鳩佔」,向住院留醫的弟弟查問才揭發事件。涉案港女伍寧頤其後於離境時被截獲,她今(7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有意圖傷人及襲擊至傷人罪受審。
43歲男事主林志華今出庭作供,間中有點口吃。他稱案發時獨居一居屋,平時沒有工作,會在家上網及打機,並會透過社交網頁Facebook與網友傾談。他指在這次事件之前,未曾試過「將Facebook嘅朋友變成現實嘅朋友」。
林指其後在網上認識被告,認為被告的思想立場與自己相近,故互交朋友。在2015年3月至5月,被告當時暫借住在東涌朋友提供的一間房中,向他指生活苦悶,要求他前往陪伴。林故每星期走入東涌,由中午陪被告聊天、買餸煮飯等,至深夜才離去。
惟女被告其後稱因他到來,令屋主不快而要求她搬走,她遂要求到他家住。林指被告為人迷信,會請他人代她求籤問神的指示,故亦就搬到他家住一事而求籤,並求得一支上籤,向他稱:「神話比佢聽係好嘅,所以我一定要收留佢。」林表示自己是被動,並想可能是自己導致她被逼遷,感內疚無奈接受。
林續指被告搬入其家後,他並沒有收取租金,雖被告承諾會交一半電費,終亦沒有履行。林稱自己有20多罐罐頭儲糧,但他不時會替被告買飯盒,又或煮面予她吃,「佢對食物有啲要求」。
而被告有投資股票,常要求他求籤問神買股票,惟大部分失利。被告遂要求他做苦工「償還」,他便找到一份回收廢鐵的工,每星期出糧均會給被告2500港元,但他在案發前一天被辭退。
被告在2015年6月30日早上,向他大發脾氣,不斷罵他「白痴」、「廢柴」,揚言「唔死番啲錢畀佢,就要攞我命」、打他不足以洩憤,被告隨後以水煲的100度滾水淋向他,他感到非常熱及痛避開,惟被告卻再追他淋水,被告稱如果他不找工作賺錢給她,她會再淋。林被淋得甩皮並流血水,被告卻看着他的傷口掩嘴「發出異樣笑容」。期間,被告曾午睡,其他時間又不斷責怪他,用刀背打他,被告曾因要看電視劇《武則天》而停止打他。林因被滾水燙傷而每小時用冷水淋傷口,被告並曾用護膚產品塗抹他的傷口,事隔約11小時,被告才叫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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